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室作用 全力维护地区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室作用
全力维护地区稳定
密云县司法局自今年五月份开展“民调进所”工作以来,联合接待室成了表达民意、反映诉求、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平台。截止到五月底,我县19个联合接待室共调解纠纷56件,其中,轻微伤害案件6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48件,其他类型案件2件,全部调解成功,对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0年4月29日,石城联合调解室刚刚成立,便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庭纠纷。村民张德金与张洪贵是父子,因2008年家里建房二人意见不一,加上张洪贵性格内向,不爱与父亲张德金沟通,促使父子关系一直不好。2010年4月5日,张德金与张洪贵因一句话不和,张洪贵将父亲张德金打伤,一直在医院治疗,现张德金出院想回家,张洪贵阻拦不让。无奈,张德金找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联合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将二人带到联合调解室进行调解。到调解室后,张德金、张洪贵父子俩谁也不理谁。调解员见此情况,决定与二人单独谈话。在与张德金谈话中,调解员询问了张德金的要求,张德金说只要让他回家,儿子张洪贵的要求可以商量。调解员问张德金如果调解不成,是否愿意以虐待为案由起诉张洪贵,张德金说:“不同意,我不想让我们之间的矛盾更深。”说到这里,调解员在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同时,也更加坚信这件纠纷一定会有个满意的结果。之后,调解员又单独找到了张洪贵,谈话刚开始,张洪贵便非常激动,把对父亲的不满全部说了出来。耐心听完张洪贵的诉说后,调解员明确的告知张洪贵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以及道德的底线,并且传达了其父亲张德金的话。张洪贵听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哭着对调解员说,因为父亲年岁大了,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在社会活动中容易受骗,他想通过自己的能力使家庭生活更富裕。并让调解员帮助劝劝他父亲原谅他,他保证以后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然后,调解员把二人叫到了一起,还没等调解员说话,张洪贵先开了口:“爸,咱们回家吧”。调解员见状,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一场家庭纠纷就这样在调解员情与理的耐心劝说下结束了。
在联合调解中,派出所首先稳定当事人情绪、再由司法所调解人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说服教育,两单位各自发挥作用,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为成功调解纠纷奠定了基础。
2010年5月21日下午,西田各庄镇村民孙某的外孙女到北京仙龙庄园去玩,不慎掉到景区的鱼池里,之后被景区的工作人员救起,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最后孙某要求景区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000元,但景区人员拒绝,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2010年5月27日,孙某再次找到景区的负责人要求赔偿,景区负责人又予以拒绝,孙某情绪激动,遂用石头将通往景区的路堵上,导致车辆无法通行。西田各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后当事人被民警带到西田各庄派出所,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将此案分流到联合接待室,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联合接待室后,调解员高士泉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后调解员耐心地对孙某说:“我们是依法调解,你提出主张要求景区给付孩子的医疗费用该有医疗费的票据,再有你主张的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是不予支持的。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孩子没生命危险就是万幸,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接着调解员又对景区的负责人说:“虽然你们与村里有协议,村民是免费进入景区的,但是你们景区应该加强巡视,以防以后再发生这种事,这次的事情就当个教训,也是对企业的提醒。作为企业,要想以后更好的发展,一定要和村民搞好关系,既然是调解,你们双方就该互相理解。”经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后,景区的负责人表示,孩子年纪较小,能够理解家长的心情,同意适当的赔偿医疗费,但是对方一定要出示医疗费的票据。孙某当场也表示,放弃精神损失费,只主张适当的医疗费。就这样,双方矛盾至此圆满解决。孙某和景区的负责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案在调解员依法依情的调解下,得到了公正、公平的处理。“民调进所”这一新形式的调解方式,符合新时期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需要,会更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密云县司法局基层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