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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远副局长参加北京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总结表彰大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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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23日下午,北京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2011年工作会议在工大建国饭店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振远、市司法局基层处、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办公室、北京外企服务集团等部门领导以及北京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全体调解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以来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增聘了一名副主任和37名调解员,对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

  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振远做了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希望:一是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人民调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我国“和为贵”儒家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弘扬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理念,践行礼让为先的人际关系准则,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组织网络。他强调外企集团的服务对象遍布全国31个省市。为方便外资企业和当事人化解劳动争议,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大力加强二级调解组织建设,要在大型企业设立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分会或工作站,在小型企业设立人民调解信息员和联络员,及时掌握各企业矛盾纠纷状况,及时预防和化解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工作的规范化。他要求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察回访、立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统计,规范文书格式。四是不断丰富和完善与其它调解的衔接。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与劳动、工会和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和完善外企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院司法调解和司法审判工作的对接,建立方便快捷的外企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制度,方便外资企业和当事人就近化解矛盾纠纷。五是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他希望外企集团要进一步加强对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工作总结,宣传工作经验,提高外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社会公信力,引导更多的外资企业和外企员工选择人民调解的形式化解劳动争议。

  截止到目前,北京外企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功调处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121件,调解总金额达9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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