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分享:

  为贯彻落实1月30日局长专题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相关工作,2月7日,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研究2012年工作思路和措施。会议由协调委委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振远主持,协调委委员、首都综治办副主任许继慧,协调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市高级人民院副院长翟晶敏出席会议;首都综治办、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有关处室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先后分别对2011年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思路作了汇报。市司法局还就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相关工作作了简要说明。

  许继慧同志充分肯定了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并对大家一年来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经费保障、组织保障、政策法律制度保障等问题,要加强调研进行专题研究;对行政调解中的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法制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和考核,通过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逐步加以解决。要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汇报材料的准备,更名后正式工作的启动,涉及的一系列制度的调整补充等工作。今年,党的十八大将在京召开,工作压力大,要结合十八大安保,谋划好今年的工作,确定重点,突出重点,提出要求。首都综治办将支持做好多调委的各项工作。

  翟晶敏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具有独特的人格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市高法将积极参与多调委及办公室的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人民调解纳入部分案件的诉讼前置程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实现有效对衔。

  最后,郑振远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去年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主线,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各项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是社会各方面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自觉地把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三是成立了多元调解工作协调委员会,通过这一平台,把方方面面的调解力量整合在了一起,人民调解的作用更加凸显。四是人民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宽,而且仍在拓宽中。五是人民调解一经达成协议,经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执行效力,进一步增强了双方履行责任的意识。

  就下一步工作,郑振远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要照顾到多元性,使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更有针对性;二是重点要在多调委协调作用的发挥上作文章,让整个系统、所有成员单位都致力于矛盾化解;三是要把化解和预防摆上重要议程加以研究,注意捕捉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四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要在如何进一步规范衔接,加强过程的规范和衔接后工作的展开上设计推动,使效果最大化。

  会议要求,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办公室要认真研究今天的会议精神,把各位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意见落实到专项组的相关工作中,把办公室和专项组的工作做得更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