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波副局长参加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林兆波副局长参加全国社区矫正
工作培训班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3月19日至22日,司法部举办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司法部吴爱英部长,郝赤勇副部长出席了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厅(局)领导和社区矫正处(局、办)负责同志;副省级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局领导和社区矫正处(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司法部有关同志从社区矫正适用、法律监督、衔接等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国外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北京、上海、江苏、河北、吉林等省市司法厅(局)在培训论坛上作了发言。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同志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吴部长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历程,对北京等省市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吴部长最后强调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矫正制度的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矫正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