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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人员接待室进一步规范接收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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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人员接待室

进一步规范接收管理

顺义区司法局本着“理解到位、积极贯彻、有序衔接”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在司法局机关内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接待室,并调配社区矫正干警和专职人员,规范接收档案、报到登记、核实居住地及告知等工作流程,为接收的每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建立了全程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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