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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室“四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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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室“四规范”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为严格落实“两高两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3月以来,平谷区司法局专门改造装修两间办公室作为社区矫正报到室和档案室,室内配备了监控设备、安检设备和防护器械等硬件设施。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采取“四规范”的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室软件建设,确保首次接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是规范接收程序。社区矫正人员到区司法局矫正室报到时,矫正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发放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填写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详细记载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同时对其进行首次谈话教育,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接收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本人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其接回,从源头上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二是规范文书格式。区司法局统一印制了《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社区矫正人员须知》、《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等相关档案文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区司法局设置了专门的档案室,建立了矫正人员档案查阅审批、登记制度,安装了防盗窗、窗帘,具备保密、防遗失、防火、防潮等基本档案保管条件。社区矫正人员自接收登记之日起为其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档案做到档案全、卷目清、专人管、不丢失。同时为提高工作管理效率,还建立了矫正人员电子档案库。

四是规范执法理念。社区矫正室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对外窗口单位,是展示司法机关执法形象的重要平台,区司法局坚持平等待人、文明接待、真诚服务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拉近了与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距离,消除了其担心受到社会歧视的顾虑,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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