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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阳光中途之家举办集中初始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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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发挥海淀区阳光中途之家教育培训功能, 2012年7月31日,海淀区阳光中途之家对本月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初始教育。万寿路、北太平庄和羊坊店等13个司法所矫正干警和22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活动。

  教育活动中,由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负责人主持课程,干警领队首先进行了开班动员,传达初始教育的目的和宣布课堂纪律,要求学员切实做到端正好态度、调整好心态、遵守好纪律、完成好任务、落实好要求,为回归社会奠定坚实基础。随后由干警授课,讲授开展初始教育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制度,如报到、监护、走访、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等8项制度以及日常生活需要注意点。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创业观,端正了社区矫正人员认罪伏法的态度、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服刑的认知,有利于矫正人员顺利实现由“服刑人”向“社会人”的过渡,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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