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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三个阶段”贯彻执行《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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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7月1日全市统一执行《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来,西城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以集中培训、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实施细则》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力求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和执法环节。
  第一阶段:以会代训,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掌握。在日常工作中,以科务会、矫正干警工作例会、司法所所长例会、社区主任例会等形式进行学习,组织研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认识,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和能力。
  第二阶段:建立题库,提高对《实施细则》的学习效果。由西城区司法局矫正帮教科和阳光中途之家工作人员组成研究小组,结合《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各环节和工作程序,建立试题复习题库,下发各司法所,供工作人员参照学习,以便于熟悉掌握《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内容。
  第三阶段:组织考试,强化工作人员理解和认识。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5个街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矫正干警、社区矫正协管员及矫正帮教科、阳光中途之家、阳光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计80人进行考试,以检查前期学习效果。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准确掌握了《实施细则》内容,为《实施细则》的准确适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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