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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司法局在5个方面着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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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怀柔区司法局注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不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是夯实责任。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和不稳定隐患排查工作责任,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分工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问题,落实"五个一"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是细化排查。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排查化解,重点围绕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生态移民安置、企业改制以及人事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月排查、周排查、日排查机制,采取滚动式、拉网式的方法,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力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
  三是深化矛盾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台帐,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综合运用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各种手段,通过解决其它具体困难来化解矛盾,做到合理、合情、合法。
  四是做好稳控。采取"三先三早"措施,即: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解决,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预防,变被动调处为主动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隐患和重点稳控人员,实行包干负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稳控工作。对违法信访人员,坚决迅速依法处置。
  五是创新完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工作机制,建立综治部门牵头、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执法部门为依托、以司法机关案件审理为终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机制,使多元调解的组织网络更加完备,沟通调处更加顺畅,运行机制更加规范,调处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有效降低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数量,有效减少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防止恶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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