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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水污染防治条例》讲座培训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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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全国水污染事件频发、北京市水污染信访急剧增加的形势,为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履行好环保职责,5月11日,市环保局针对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开展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讲座培训,约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市环保局法制处处长芦建茹主讲,围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讲授内容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立法情况、行政机关职责、法律责任等3个方面,具体涉及立法背景、目的及相关法律规定,属于环保部门监管的68项职责分类,重大水污染事故法律责任承担,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

通过培训,市环境监察总队队员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及行政执法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明确、清晰的认识,对日常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今后,市环保局将依据2013年培训计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围绕全市环境监察重点工作以及环境热点问题,陆续开展各种内容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养,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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