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加快完善行政许可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9日
为规范行政许可注销工作,完善退出机制,市药监局在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各方经验,进一步修改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件注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再次召开研讨会,听取法制主管部门、法律专家、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的意见。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田仓到会并讲话。
会上,大家针对在行政许可退出机制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从法律规范现状入手,深入解剖在注销方面存在的瓶颈问题:一是规范法律用语,规范《办法》中一些常用法律术语的表述;二是对注销情形的条款项逐一寻找法律依据,整合法律、法规、规章对注销条件的界定;三是对不可抗力进行详细解释,进一步明确注销条件适用范围。
郝田仓副局长对与会专家给予市药监局法制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随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持证者的有效监管及退出机制的建立愈发迫切,亟待完善相关规定和程序,特别是在机制改革关键时期,更要严格准入标准,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指导处副调研员王明东,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金国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丰台、大兴分局有关领导,局机关有关处室领导参加了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