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召开文化立法工作专家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为推进首都文化法规体系建设,做好文化立法相关工作,6月21日,市文化局组织召开了“文化立法工作专家座谈会”。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等方面领导以及公共文化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和艺术品领域的专家与会。市文化局陈冬局长、吕先富副局长及局机关研究室、法规处、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产业发展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吕先富副局长阐述了市文化局关于文化立法工作的基本思路,介绍了该局未来五年的文化立法规划,重点介绍了该局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和艺术品鉴定管理立法提出的背景和相关思考。与会领导、专家围绕上述3个立法项目进行了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地方性公共文化立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艺术品鉴定管理立法符合首都文化发展需求,契合文化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与会领导、专家和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还就各项文化立法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
陈冬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都具有重要作用,这三个层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市文化局下一步工作主要是:一是要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来规范管理文化工作;二是要积极协同相关委办局出台政府规章,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管理文化工作;三是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力争在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立法,努力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陈冬局长还强调,市文化局作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和使命,要“跳出文化看文化”,根据政府基本职能、首都独特城市功能定位、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复兴大业中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客观要求,把《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作为主攻方向,尽早列入议事日程。
下一步,市文化局将认真借鉴领导、专家们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科学分析立法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推进文化立法工作的相关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