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庄志东副局长参加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审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会议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2013年7月8日下午,市人大第十四届城建环保委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听取了市环保局庄志东副局长关于《草案》的编制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办公室副主任何春禄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郭普金主持会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14位委员、市人大5位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梁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与会委员和代表认为《草案》较好地吸收了现有治理经验和措施,同时还就草案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强法规的前瞻性,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二是要以实际效果为落脚点,细化完善不同污染物的相关具体措施,增强可操作性;三是要强化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会议原则同意《草案》内容。
梁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全社会都非常关注北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精心做好《草案》的制定工作,要与“国十条”(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规定相衔接,为落实中央要求和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草案)》要具有前瞻性,处罚要更加严格,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提高违法成本;要通过有效的公开,推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