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第28次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按照《东城区2013年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在7月22日下午召开的东城区第28次政府常务会上,区食安办副主任、区工商分局郝俊清副局长结合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该区贯彻落实《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做的重点工作等三个方面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牛青山区长对区食安办简明扼要的讲解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工作实际就东城区如何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贯彻落实好《条例》,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为首都功能核心区食品安全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一是要严格履职,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确立建设“五位一体”,即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二是要加强法制建设,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要“德法兼治”,建立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质量溯源、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