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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划定市管河道、水库“两禁”水域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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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在北京水务“治脏、治乱、治臭”百日整治行动高潮中,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发出通告,划定了八大市管河道、水库禁止游泳和禁止滑冰的“两禁”水域,分别是:密云水库库区(含内湖区、白河主坝下游调节池);京密引水渠渠首至颐和园段(含团城湖);南水北调干渠明渠段;怀柔水库库区;斋堂水库库区;大宁水库库区;三家店调节池等七大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域。如有违反通告规定,在上述禁止游泳、滑冰水域游泳、滑冰者,由水务、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此次通告是市水务局、市环保局根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在未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划定的。

长期以来,自然水域游泳、滑冰问题一直是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直面河湖管理难题,划定市管河道、水库禁止游泳和禁止滑冰水域,是水务、环保部门改变管理方式,对河湖实行分类管理,妥善处理水资源保护与市民亲水需求,强化水源地保护、呼应市民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全市各区县也将按照管辖权限划定相应的“两禁”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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