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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区长常务会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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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3年《丰台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9月3日,丰台区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法制办张悦主任结合丰台区案件基本情况,从存在问题、原因探讨以及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会上,冀岩区长要求全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重点强调了《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增强程序意识,优化内部管理,对于“程序规定”应在思想上重视到位,在管理中措施到位,在办理中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四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法制部门和其他所涉及的行政机关进行充分沟通、确认,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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