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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召开研讨会研究依法治理“黑车”新思路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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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平谷区召开“黑车”治理研讨会,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法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北京大学沈岿教授作为平谷区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应邀参加研讨。

会上,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四轮代步车等“黑车”在平谷区的生产、销售现状及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围绕执法实践反映的问题以及如何更有效地开展“黑车”治理进行了研讨。

会议认为,开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四轮代步车等车辆的非法生产、销售、上道路行驶以及非法营运的治理十分必要。要追根溯源,同时发挥质检、工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的作用,在生产、销售、道路行驶、营运环节进行全方位执法,形成联动效应。同时,要加强宣传,利用发布通告、制作电视专题片等方式加强对“黑车”违法性、危害性的宣传,增强“黑车”治理的综合效果。会议还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的适用问题,明确了质检、工商部门在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车型”这一类违法行为的职权,为执法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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