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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妥善处理首例汽车“三包”申诉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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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本月已受理第一起关于汽车“三包”的申诉,并妥善处理。

据举报人反映,2013年10月1日其在北京大正通产汽车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一辆东风多用途乘用车,10月2日该车刚跑了30公里就发现车的故障灯亮了,经销售单位检测为怠速马达电线虚,可以维修。因车刚买一天就出现问题,车主怀疑车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按照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

根据申诉人反映情况,负责处理该起申诉的朝阳区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被申诉单位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申诉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车的三包凭证和发票。经调查,该车故障发生后,经销售方检测确认为偶发故障码导致,电脑清除故障码后未发现故障再现。在执法人员的多方调解下,被申诉单位于2013年10月14日将该车引起偶发故障的节气门线束更换,消除了故障隐患。故障处理完毕后,申诉人表示满意,不再追究被申诉方责任。

在此次申诉的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前提下努力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满意,顺利解决首例汽车“三包”申诉,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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