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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完成201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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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年度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与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部署,市经信委于11月初完成对本委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结果已在委外网网站上对外发布。

市经信委高度重视文件清理工作,主要领导批示“应清尽清、及时公开”。清理的文件来源以办公室发文目录为主,以处室补充为辅,包含该委2009年成立以来产生与根据“三定”职责承继而来两个层面。经过两轮审查,在截至2012年底该委印发与承继的60个现行规范性文件中,最终确定保留52个,废止8个。

借本次清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报备工作:一是制定文件应当广泛征求意见,保障相对人权益,务求便企利民;二是树立文件时效观念,凡是制定时能够明确适用年限的,应当标注时限,到期自动失效:三是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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