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工商分局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培训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新修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为便于一线执法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新法律,2014年1月8日,大兴区工商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邀请参与法律修正工作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严方教授进行了全面解读。
此次培训突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目标明确。按照分局党组“工商部门要在促进民生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干部培训要成为帮助干部转思路、明方向的重要手段”的要求。培训中,消保法为什么要改,改了什么,核心的思路是什么,成为培训的重点。
二是师资力量强。主讲人是参与消保法修正工作的,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张严方女士。培训中,张教授通过对消保法逐条细致的讲解,把修正的内容、修正的原因,甚至是讨论稿和最终法条的区别都一一做了讲解。
三是领导高度重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建明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齐琳同志和党组成员、副局长姜青海同志,以及分局所有中层干部均作为普通学员全程学习。与以往不同的是,培训不仅仅要听,更要考。严格的要求,广泛的参与,落实了分局党组以培训提效能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分局对此次培训的高度重视。
四是参与人员广。分局31个部门除各1人留守外,全部参加了培训,参训人数达218人。培训受到参训干部的热烈欢迎。大家普遍反映,课程内容既有理论高度,也有明确的操作说明,不仅有利于工作,作为消费者也是一次很好的知识普及。
此次培训,是2014年大兴分局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的良好开始,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