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发挥首都人才优势 专家参与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市交通委召开《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9日

分享:

按照轨道交通立法进度安排,1月10日上午9点,市交通委刘小明主任组织召开《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送审稿”)专家论证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单位领导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交通指挥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城环办、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主管领导和市交通委刘缙副主任出席会议。交通委法制处、路政局、运输局、执法总队、轨道指挥中心和地铁运营公司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刘缙副主任简要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思路、框架和起草进程,并详细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与会专家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条例题目、框架体例、条文内容、文字语言等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政府和企业责任、乘客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李小娟主任对专家意见进行了总结,并进一步阐释了“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思路。

刘小明主任在作总结发言时表示,一是感谢各位专家为条例的立法思路、整体结构、框架体例、谋篇布局等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二是条例要紧紧围绕市人大立项意见书,以运营安全为核心,明确运营安全的目标,明确政府、企业、乘客等各个利益主体权利和责任,要站在全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高度上来立法,避免部门立法和固化部门利益;三是要尽快整理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草案送审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