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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开展机关公务员法制培训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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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律素质,2月25日,市文物局在局机关礼堂举办了北京市文物局职工素质教育大讲堂培训第一课—法制素质培训,并进行了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培训由田淑芳副巡视员主持。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及信息中心、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文物进出境鉴定所和图书资料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法规处高小龙处长介绍该局201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公文办理情况,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审核标准。法规处李响同志介绍2013年行政许可的精简情况。两位同志以实际案卷为例,对依法行政的概念、法律知识进行了普及。随后,田淑芳同志为该局2013年行政许可办理优秀人员颁奖,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并就依法行政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必须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落实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之中,依法行政是基础和关键。该局是市政府文物、博物馆以及文物艺术品市场主管的职责部门,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每一件审批事项、每一件答复事宜都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随意而为。

二、必须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职责部门必须做到熟悉掌握相关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遇事找法,客观、公正、准确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保证工作质量,树立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思想上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树立法治理念。

为巩固学习成果,培训后安排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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