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依据《北京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有关规定, 7月24日,房山区政府法制办分别就“申请人高航认为燕山地区食药分局、燕山工商分局行政不作为”和“李刚不服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限期拆除决定书”两案组织召开了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复议机构主持,涉案双方充分阐述各自观点,对涉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和陈述。复议机构这种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做法,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配合。
各被申请人高度重视,燕山地区食药分局副局长、法制科科长、监管科科长和燕山工商分局法制科科长、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法制科科长分别作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发表了辩论意见,让申请人清晰了解了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办理程序及法律依据。
通过听证审理,复议机关对案情有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对查明事实、化解矛盾、阐释争议起到了重要作用。高航一案申请人当场表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李刚一案申请人对听证方式和听证效果表示满意。总体上看,听证会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