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举办全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行政诉讼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分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理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提高我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诉讼风险,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于3月18日至19日举办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班。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县文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童卫东副主任主讲了《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重要问题》,他从扩大受案范围、畅通诉讼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管辖制度和诉讼程序,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三个方面,系统介绍了此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对立法目的、受案范围、立案登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判决执行、判决种类完善等重点内容作了阐述。

来自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的赵峰法官,从程序、实体、法律适用、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作了行政诉讼案例分析,介绍了当前行政执法领域中常见的问题,并就如何规范行政行为提出了建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法制司的许炜处长和鲍金虎处长分别就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广播影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作了讲座,介绍了新闻出版广电(版权)领域当前形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特点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