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副区长在市第四中级法院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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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昌盛五金建材商店诉丰台区政府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违法”一案,受丰台区人民政府区长冀岩的委托,副区长刘文洪代表丰台区政府出庭应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丰台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首起案件。作为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的现场教学,丰台区政府法制办组织了丰台区发改委、住建委等委办局和五个乡镇的相关负责人旁听了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刘文洪副区长认真听取了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积极参加法庭答辩、调查、辩论,并就丰台区政府的答辩意见作了最后陈述。丰台国土分局副局长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同参加了庭审。
此次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丰台区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丰台区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丰台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新华社、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等多家中央和市属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在庭审过程中,刘文洪副区长认真听取了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积极参加法庭答辩、调查、辩论,并就丰台区政府的答辩意见作了最后陈述。丰台国土分局副局长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同参加了庭审。
此次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丰台区政府及各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并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丰台区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丰台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新华社、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等多家中央和市属媒体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