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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 新《食品安全法》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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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的要求,3月14日,怀柔区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由怀柔区食药局局长于军三同志为各位领导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会议由常卫区长主持,区领导班子,区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101日正式施行,这部关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法律经过修订后,加大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同时也加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学法内容主要从法律的修订的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以及重要意义等几方面进行讲解。区长常卫指出,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石。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感,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二是要切实抓好工作,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三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把食品质量关,落实好主体责任,禁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确保辖区食品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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