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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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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市长王安顺主持召开第119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

《办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以及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批示为根本,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的要求,从提升政府及相关部门统计资料发布工作的计划性、统筹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出发,确定发布工作原则并建立相应的制度。

市统计局局长王文杰汇报了《办法》制定情况,阐述了《办法》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以及《办法》的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统计资料发布原则、建立资料发布计划及备案核对制度和加强数据解读要求等主要内容。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邢志宏就《办法》在规范资料发布活动、加强发布工作计划性和保障发布资料一致性等方面的主要措施作了补充说明。

《办法》将于今年10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是全国各省区市中第一个制定关于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的地区。

为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还向参会的市政府领导以及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负责人发送了本市新地方统计法规《北京市统计条例》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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