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夏都公证处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京司审〔2021〕1101号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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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司审〔2021〕1101号
延庆区司法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夏都公证处变更负责人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北京市夏都公证处机构负责人由张艳波变更为杨国萍。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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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京司审〔2021〕1101号
延庆区司法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夏都公证处变更负责人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北京市夏都公证处机构负责人由张艳波变更为杨国萍。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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