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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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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中文名称变更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请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北京市司法局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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