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受理 市司法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2 (二)审核及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对材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试点条件的法律顾问,自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进行备案;
对不符合试点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理由。
3 (三)制证 市司法局自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发顾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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