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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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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事中监管和对各行业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促进各行业的良性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6年度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一)检查主体

  市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代表处8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日常检查:对外国、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现场检查比例为14.8%,非现场检查比例为37%。

  2.对同一代表处(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3次/年。

  二、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一)检查主体

  市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执业公证机构2家,执业公证员156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日常检查:根据监管职责,对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现场检查比例为10%,非现场检查比例为100%;对个人(公证员)执业活动现场检查比例为5.4%,非现场检查比例为11.5%。

  2.对同一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3次/年。

  三、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一)检查主体

  市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106家,司法鉴定执业人员1664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1.日常检查: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现场检查比例为5.7%,非现场检查比例为34%;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现场检查比例为0.4%,非现场检查比例为2.2%。

  2.对同一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3次/年。

  四、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市司法局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司法局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附件:北京市司法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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