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2017年5月10日至6月9日,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将市农业局报送审查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向16个区人民政府和69个市级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政府法制办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收到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共14条,主要涉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体及职责、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的处理、农业机械尾气排放的监管、农业机械在公路上行驶的安全保护、行政奖励的设定等方面问题。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在对规章草案送审稿进行法律审查时,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重点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进一步听取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有关政府部门、专家等方面意见,统筹考虑各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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