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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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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起草了《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rmcyhcjfz@sfj.beijing.gov.cn

  2.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注明:征求意见),邮编:100744

  3.电话:010-55579047

  4.登录“首都之窗”(https://www.beijing.gov.cn),进入“政民互动”版块中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

  《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反馈:关于《北京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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