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文物局、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记者提问
记者:请问王爱声副局长,能不能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情况作进一步的介绍?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声:
2025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创新,重塑工作格局、优化提升功能,一体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25年12月,公布了新一批4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包括四种类型:17个区域综合型联系点,实现全市辐射;4个基层群众型联系点,直面民生一线,原汁原味收集群众诉求;16个行业专业型联系点,汇聚专业力量,强化立法智库支撑;4个新兴业态型联系点,聚焦前沿领域,有效弥补传统民意渠道覆盖不足的短板。四类联系点功能互补,向社区、单位、行业和新领域辐射,发挥以点带面、纵横贯通的作用,全方位汇集多元主体诉求,实现民意征集全域化、精准化、专业化。
同时,在市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高标准建设两个枢纽型实体服务平台——我们也叫作“立法联系点之家”,常态化开展立法调研、座谈研讨、专家论证、交流培训。线上依托京办APP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过程中,通过立法建议直通车向区域综合型联系点开展专项问卷调查,有2000多名群众参与。依托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我市政府法制领域初步形成“1+2+41”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格局。
新的工作体系具有系统集成、多元协同、数智赋能、实体运行的特点。我们着力打破部门壁垒、领域界限、层级阻隔,把立法联系点建成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映民意的“大网”,有效地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热情。相关单位和人员以历史主动精神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立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贡献力量。例如,立法工作中针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测绘地理信息、人工智能、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型、专业型联系点优势,吸收专家学者、实务骨干、一线从业者进入工作专班,深度参与研究起草,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在《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深入通州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商户、居民、网格员和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讨论,增进理解,消除分歧,寻求共识。
在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征集过程中,有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出85条立法项目建议,23条被吸收采纳,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监察司法、社会民生、教科文卫等方面。有些立法项目建议很有价值,具有前瞻性,立法条件眼下还不成熟,没有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今后我们想结合立法计划的制度建设,建立立法项目库,形成一个完整、可持续的立法预测、项目储备、研究探索、推动转化和信息反馈工作系统。
接下来,我们要不断深化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总结经验,将实践成效转化为可复制的制度成果;注重立法计划项目实施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协同联动,做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资源整合、融合发展,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法治生活空间,更好地发挥推动良法善治、增进社会互动、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
记者:请问王爱声副局长,能不能介绍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的过程?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声:
立法工作计划编制过程大体分为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立法项目筛选论证、开展立法协商和市委市政府审议决策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侧重点。在计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这是启动计划编制工作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重点是全面收集信息,分析立法需求。2025年9月至10月间,市司法局通过首都之窗、微信公众号和全市社区(村)宣传栏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共有11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61件次,有观点、有依据、有阐述的论证式建议占比近八成,其中,内容1000至5000字以上的建议28条,部分建议还列出了具体条款,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本市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立法联系点制度效果进一步彰显。东华门街道司法所提出立法建议34条,左家庄街道司法所提出16条,中关村街道司法所提出12条,这三家司法所汇总征集62条立法建议,占总征集数量的38.5%。这项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同步开展。这次总共收到市级部门、各区政府、社会组织、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项目建议244项。
二是精心筛选立法计划项目。各方面提出的立法诉求很多,需要统筹立法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系统考虑、合理安排。重点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等全市中心工作进行选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就涉及政府管理事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选题、审议安排、提案主体等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研究。落实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要求,就政府规章项目征求了河北省、天津市的意见。
三是加强协调,做实项目,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做好衔接。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列入但政府前期无工作基础的立法项目,配合协调落实起草责任单位,会同起草部门及时研究,明确立法方向和思路。跟进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对照国家法律体系,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立法难点问题开展专家咨询、专题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以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对涉及新兴领域的重要立法项目,结合中关村论坛——科技与法治平行论坛的举办,进行专门研讨,将研讨成果纳入立法工作的考量。
四是开展立法协商,完善计划草案。今年年初,立法计划草案报经市领导同意后,按程序由市政府党组报市委转市政协党组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组织委员研究提出四方面16条意见建议,质量很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根据政协委员的意见对计划草案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综上所述,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不断研究完善,最终形成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记者:请问林剑华副主任,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出台后,在推动落地实施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剑华: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履行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职能,会同各区各部门扎实推动法规落地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出台配套措施。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各区提前研究谋划相关配套措施,作为保障《条例》有力实施的抓手和制度保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刚性约束,务实推动解决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拖欠账款、保护合法权益等民营企业重点关切,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加强政企沟通。在《条例》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注重倾听各方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四是组织学习宣传。我们将会同各区各部门全面学习《条例》内容,提升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营经济工作的能力。
同时,加强《条例》宣传,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推动社会各界了解法规、遵守法规,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请问秦铭键副主任,这次立法在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服务社会公众方面有哪些举措?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秦铭键:
此次《条例》修订,聚焦北京智慧城市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多样化需求的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围绕打造智慧城市时空基底,《条例(草案)》提出统筹规划布局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提供导航定位基准公共服务。目前基准站已实现亚米级定位服务,可以说,是为城市装上了精准的“时空感官”。比如,导航公司利用基准站的服务实现了车道级导航,在隧道内也可精准定位;共享单车也利用基准站的服务能实现精准的“定点停放”和“入栏结算”。
二是加强数据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方面,围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进行开发利用,我们建设了北京市时空公共数据专区,并将其写入《条例(草案)》,用以推动全市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实景三维等数据资源与跨领域数据深度融合,目前已经与有关部门、社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了交流合作,北京中轴线局部区域实景三维就是与企业合作的成果,该成果还在北京国家大数据交易所完成了全国首笔空间数据入场交易。另外,2025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测绘院针对所在城市百米高楼数据进行采集,并按照统一规格开展了百米高楼分布等空间分析,四城市还共同携手完成了联合数据交易,这些都是激活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潜能的创新实践。
三是推动社会化应用,服务百姓美好生活方面,《条例(草案)》还提出持续扩大基础地理信息的开放力度。目前,我市已建成北京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北京”),面向社会提供在线的公共服务。据统计,北京市登记用户已累计达到9万家,调用底图二次开发的应用者累计7.3万个。其中,日均访问量约1.2亿次,位居全国首位。该平台有效支撑和服务了30多个领域的应用。例如,水利设计单位通过调用天地图底图,显著提升了洪涝灾害预警的科学性和辅助应急指挥能力;旅游公司也利用该底图进行旅游路线规划、酒店位置查询、景区信息搜索等应用,为公众提供精准便捷的位置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记者:请问白杰副局长,本次制定《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如何体现首都“首善标准”,确保立法引领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白杰:
作为首都,北京博物馆工作始终对标国际一流、彰显首善特质,本次立法是以首善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具体实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扣首都定位。条例总则明确写入建设博物馆之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坚守公益属性与社会效益,把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作为立法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强化体系引领、坚持高质量发展。条例构建发展促进、开放服务、规范管理全链条制度安排,统筹各级各类博物馆协调发展,支持打造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标杆博物馆,推动藏品保护、学术研究、公共服务、社会教育全面提质增效。
三是健全协同机制、赋能城市发展。条例确立央地协同、市区联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博物馆与城市规划、科教、文商体旅展深度融合,强化馆城融合与文脉赓续,提升首都文博事业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服务为民、强化创新驱动。条例围绕公共服务、社会教育、文创发展、数智化建设、人才支撑作出系统安排,既破解发展难题,又预留创新空间,将以首善标准推动博物馆事业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