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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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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第一部分 北京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司法局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本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正式译本。

  4.承办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国务院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本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监督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10.负责指导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本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12.管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8742.06万元,比2019年25227.99万元增加3514.07万元,增长13.93%。其中:财政拨款26658.59万元,比2019年24810.64万元增加1847.9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增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家具购置等重点事项预算;其他收入175.15万元,比2019年159.93万元增加15.22万元,主要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使用会费收入弥补怀柔培训基地运行经费170.03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2.6万元,比2019年增加2.6万元,主要是落实消化结余资金政策,统筹安排结余资金用于法制建设工作;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905.72万元,比2019年257.42万元,增加1648.30万元,主要包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等事项。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16709.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8.14%,比2019年16184.42万元增加524.94万元,增长3.24%。主要增长原因:由于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2032.70万元,比2019年9043.60万元增加2989.10万元,增长33.05%,主要增加原因:增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家具购置、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等重点事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公共安全支出下的司法支出,主要包括:法制建设业务经费891.66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538.16万元、普法宣传业务经费438.72万元、律师公证管理经费40.84万元、法律援助业务经费4383.80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107.34万元、社区矫正业务经费55.34万元、司法鉴定业务经费4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519.40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691.7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498.58万元、司法行政培训经费374.1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446.9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级,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1.5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56.4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法制建设、社区矫正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司法鉴定业务、律师公证管理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3.2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3.29万元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外省市和上级单位工作研讨和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7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65.2万元,比2019预算数增加65.2万元,主要原因:北京市律师协会更新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公务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0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2.9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5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4.36万元、其他13.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与2019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8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38.0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395.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门,北京市司法局本级(行政单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6.8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6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49个的32.6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943.44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7.7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共有车辆43台,848.0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2019.78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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