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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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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认真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组织16个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荐西城、海淀、朝阳和通州、平谷分别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审并全部入围;组织开展以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的专项督察;组织开展对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发挥考核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高频事项合并承诺内容、简化承诺要件,共减少收取证明文件11000余件。对846项行政审批材料进行梳理,共精简材料530项,总精减率达到63%。对6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按规定进行压减,办事时限从法定总时限的2159工作日压缩为966工作日,压减比例达到55%。进一步做好证明清理工作,通过告知承诺机制主动减少2项证明,保留证明事项为4项,上一年度压缩33%。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行政审批业务通过数据交换顺利纳入综合“一窗通办”整体流程。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建成多功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38.3万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7625件,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616个。组织引导优秀律师团队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走访重点企业1245家,举办法制讲座324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89个,防范法律风险346个。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着力提升政府立法质编制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完成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16项、地方性法规立项申请审查项目10项、政府规章项目16项,《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案等一批备受关注的地方法规顺利表决通过,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各项改革的作用进一步突显。其中,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审核报送草案4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修订10项(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技术市场条例、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水污染防治条例),废止2项(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完成地方性法规立项申请审查项目10项(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和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完成审核并出台政府规章3项(内部审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修订4项(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规定),废止9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河道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企业标准备案规定、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人才招聘管理办法、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服务国家立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协助国务院、河北省审核法律法规草案62件次,提出意见建议393条。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制定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对302件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共对214件次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73件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会议议题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健全完善内部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市司法局法制审核部门全年共审查重大执法案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提出书面法制建议78条 。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事规则》,对地方性法规立项申请报告、政府规章立项申请报告的审查意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拟给予政处罚决定事项等均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全年局长办公会共集体讨论重大决策事项65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完成机构改革的法治保障。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衔接规则》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32个市级部门和447个区级部门完成划转职权、执法案件、规章制度、执法人员等事项的交接,并分别于5月、7月组织对市区两级部门完成工作衔接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3个配套办法,组织分类培训,加强规范指导,为全面完成“三项制度”的规范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排查纠治活动。组织46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活动”,并对交通、市场监管、文化、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6个领域排查纠治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执法环节存在制度隐患28个,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政检查质量。结合“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46个市级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单规范化建设,分批将各部门处罚职权对应的违法行为纳入检查单的检查事项,并逐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检查规范化、标准化和全面推行移动办案系统奠定基础。

  强化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应用。结合2018年执法数据监测分析结果,编纂《2018年度北京市行政执法情况体检报告》,对各区、各系统行政执法情况开展“星级”评估,并针对星级评估结果对各区、各系统存在的短板提出改进建议。修订2019年执法监测考评指标,引导行政执法向规范化、效能化转变。

  大力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规范行政检查单,为全市各单位提供范本和借鉴。组织开展了对本市两名律师和一名司法鉴定人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年共实施行政执法检查8881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2。市司法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件,其中作出处罚8件,撤销立案5件;各区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9件,其中作出处罚37件,撤销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处罚32件

  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市司法局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0488件,其中行政许可12794件(律师领域12498件、公证领域28件、司法鉴定领域268件)行政给付3899件(法律援助)、其他服务事项6364件。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70件,其中律师领域92件,转相关区司法局办理92件;司法鉴定领域53件,作出处罚决定2件,撤销立案4件,转相关区司法局办理47件;公证领域25件,作出处罚决定1件,撤销立案3件,转相关区司法局办理21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先后两次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汇报本部门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和2020年预算编制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10件。组织“人民是阅卷人”大型测评活动,共收集有效问卷15536份,梳理归纳19个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积极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司法局机关负责人全年出庭应诉2次。

  大力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体系,制定“预算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固定资产、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差旅费、立法、行政复议专家工作委员会”等6项制度,废止2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出具内部审计报告7份,提出审计建议8条,发现问题5个,审计资金总额10.18亿。落实审计结果运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和修订制度5个,全面整改落实问题9个,落实建议8条。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北京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全清单》240项,印发《北京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80项。制定《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做好“双公示”工作,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北京”平台推送,共计对外公示许可信息3990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6条,办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0余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共接收复议申请1125件,同比增长5.1%。审结复议案件719件,综合纠错率12%代表市政府出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80件,审结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60件,败诉率为0.9%,同比下降0.2%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会。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市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5件,审结75件,综合纠错率为24%共承办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8件,法院已审结81件,无败诉案件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梳理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调解职责清单,全年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503201件,调解成功227952件,成功率45.3%。成立全市首家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首家省级金融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人民调解新模式,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调解、排查和预防纠纷量分别为235703件、350528件和23053件。

  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和信访工作。制定《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提升“接诉即办”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接诉即办”工作的十条意见》,市司法局接诉即办工作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连续四个月在全市排名第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年共组织4次全系统范围的大排查,组织召开专题会分析案情1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180批次共212人次,同比下降330%。办理群众来信1011件,同比上升191%。

  (八)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协调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5次,开展市司法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举办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市法治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培训班、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骨干培训班等多个培训班次,着力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制定《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第一批)》,明确各级国家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和任务,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成立北京普法联盟,整合全市69支队伍、24978人的普法资源,有效提升宣传效果。创新宪法宣传周宪法主题展览,宣传周活动覆盖近千万人群。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密切关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进程,以起草我市实施意见为主线,统筹谋划未来五年工作;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法规、文件为重点,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考核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深度再造。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资源向基层倾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街乡机构改革,推动治理、服务重心下移。

  (三)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程序要求,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切实把程序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实效。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核机制。持续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契合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重点项目立法和重点问题法律研究推进营商环境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大数据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修订立项申请审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办法、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等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

  (五)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职责。推进北京市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规定立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优化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体系;深化行政检查单制度;推进实施行政裁决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协调职能。

  (六)严格规范司法行政领域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系统各级执法部门的关键主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力度,组织新入岗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贯彻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点案件办理和重要法律事务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保持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咨询点下移,畅通复议渠道。做好复议体制改革后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强化行政应诉反哺功能,建立指导机制。持续规范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在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和网络三台融合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和垃圾分类、物业条例等市民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着手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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