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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第四季度落实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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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第四季度落实情况表

主要职责

序号

年度任务

第四季度完成情况

一、法治宣传

1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

1.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市隆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突出三个特点。一是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突出宣传宪法;三是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新手段。12月4日当天,在首都图书馆市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举行了规模盛大的主会场启动仪式,同时在活动期间,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市委党校、顺义区等分会场都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16个区、40家重点行业委办局举办了普法活动。2.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分别以各区、各委办局为对象,制定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细化了三级指标、权重、评分标准、评估依据、加分项等考核评估内容,明确了考评时间、方式和工作要求。在各区、各单位对照自查打分之后,市法宣办组织了现场考核检查。

二、人民调解

2

深化多元调解工作

1.在党的十九大百日会战期间,开展重点矛盾排查。组织全市行专调委会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重点案件做进一步梳理,并在医疗、知识产权、物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集中排查工作。2.拍摄人民调解三年工作总结片,播出后反响热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对我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采访拍摄,并在节目中展播,此次展播是近年来首次对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的集中性宣传报道。3.召开人民调解先进评选表彰大会,表彰2015-2017年度北京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极大地激发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会议同时回顾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对下一步人民调解改革工作作出部署。4.牵头完成对各区及成员单位工作的考核。

三、深化改革

3

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制定完成了《关于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附带任务分工方案),并经市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在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完成两轮意见征求工作,目前已经修改完毕,待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出台后,再提交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

4

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积极征求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以及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对贯彻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建议,形成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若干措施》。根据各区关于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意见,举办了第二期村居法律顾问培训班。根据工作安排和各区意见,对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资源库重新进行了招标。

5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6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7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四、法律服务

8

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1.按照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市发改委)和市委政法委要求,报送《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报告》、《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和服务保障工作典型案例,总结本年度全系统开展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研提下年度服务保障工作思路。2.总结法律服务团2017年工作,展望2018年工作。3.总结2017年公证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各区司法局组织所属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积极主动服务首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9

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

 
1.鉴于7月中旬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公证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向我局的建议,不再适宜设立公证办证室。我局拟采取新的服务群众方式,在集中精力推动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科学合理完善公证法律服务网络。我局已就此问题,于10月19日向市政府做出调整2017年度绩效任务的请示,申请取消此项年度目标。市领导于10月26日批准同意。2.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检查分工情况,扩大在高新技术地区优质法律服务供给。

10

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在市法制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会议上汇报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及小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市法制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报请市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2.根据《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制定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3.海淀区司法局召开海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第二次协调推进会,汇总“中心”筹建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海淀区司法局已协调设计方、施工方、监理和物业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装修设计工作已全面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入具体施工阶段。4.通州区根据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运行情况,开展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潞河公证处助理培训班、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培训班。5.通州区司法局在北青网、通州时讯等媒体平台宣传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五、协同发展

11

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1.朝阳、延庆、崇礼司法局召开三地法律服务冬奥研讨会,对三地服务冬奥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控、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长效协作机制,为冬奥会筹办服务。2.依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组建成立区域专项法律服务团,并起草完成《京津冀三地律师协会助力雄安新区法律服务行动计划》与《组建京津冀律师协会服务保障冬奥会律师服务团工作方案》,为雄安新区建设、冬奥会筹办提供法律服务。3.9个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商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研讨会,为北方省市律师行业提供沟通交流平台。4.参加第二届京津冀沪渝五省市“城市治理与律师服务”研讨会。5.形成下一年度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思路。

六、依法行政

12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七、社区矫正

13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八、律师工作

14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九、法律援助

15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1.开展老年人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10月27日—11月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法援护航夕阳红”为主题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情系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为农民工依法维权。2.全面推进区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全市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建设工作。在各区基层法院、各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建站全覆盖。3.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活动。10月19日, 法律援助工作处会同市法援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二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从今年9月底前结案的刑事案件中随机抽取34本案卷,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评估,促进提高案件质量。4.全市完成建立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目标,方便群众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服务。5.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在军队团以上单位、困难群体聚集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

十、考务管理

16

确保各项考务工作顺利实施

1.完成北京考区成绩查询及发布工作;完成对成绩有异议考生的分数核查上报工作。2.12月上旬完成资格申请网上填报;下旬现场审核法律职业资格。3.市司法局主管局领导到司法部考试司汇报2018年工作设想,与部考试司与考试中心负责人,就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改革计划和安排进行交流。为做好司法部实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计算机考试模式调研,我局同专业提供智能化考试测评服务的ATA公司深入研究北京考区机考实施问题。

十一、自身建设

17

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1.组织业务处室和区司法局有关人员进行律师管理系统使用培训。2.完成律师管理系统试运行。3.完成律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软件及安全测试工作。4.组织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和律师综合处、律师许可处、律师监管处、计财处完成升级改造项目竣工验收。  

十二、党建工作

18

抓好党建
“两覆盖”工作

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我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工作:1.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委对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深度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2.建立了2017年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

十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19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十四、行政审批工作

20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十五、绩效整改

21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十六、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2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28项)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十七、政务信息报送

23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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