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5日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司法部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建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圆满完成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2015年北京国际田联世界田径锦标赛等司法系统维稳工作,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二五”圆满收官,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中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一)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首都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发起,积极沟通,充分协商,推动与天津河北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签署《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促进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工作机制。在《框架协议》的指导下,同步签订法治宣传、公证服务、律师管理、监狱工作等四个具体合作协议,实现三地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通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专网,通过在线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方式,为三地民众在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三地企业在京津冀生产经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信息;推进建立公证文书核查合作、公证事项委托服务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公证业务培训,更好服务广大群众公证法律服务需求;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行动早、措施实、效果好,受到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全力助推重大工程建设。围绕大兴国际机场、通州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等全市重大工程,坚持面向党委政府、村居两委班子和拆迁群众,整合优势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三级律师服务网络”,即区律师法律服务团、乡镇街道律师法律服务组、村居顾问律师,为党委政府制定决策、征地拆迁提供法律咨询,为广大动迁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启动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通报协调、定期联络、多方关注”工作机制,加强律师代理拆迁案件的协调指导,确保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确保工程拆迁依法有效进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矫正帮教职能,针对突出矛盾群体、重点人员开展动态排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隐患,促进实现了签约率100%、未出现一起群体访和越级访案件。
(三)大力营造首都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参与北京“大城市病”治理攻坚战,聚焦加强城市服务管理、有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交通拥堵疏解、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针对性、主题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推进“首图市民普法大讲堂”工作,结合市民关注和社会热点,协调配合相关委办局、协会,开展城市管理、依法控烟等专项普法宣传,大力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顺利开启首都律师“以案释法”活动,活动设“普法进企业”、“普法进校园”、“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9个板块,确定13个宣讲主题,举办各类主题宣讲2000余场次,大力营造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通过宪法诵读、成立首批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宣讲团、建立首都普法志愿者联盟等形式隆重纪念“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西城区远见名苑法治文化示范社区、海淀区“律之韵”艺术团、通州区法治文化公园、顺义区宪法文化广场、平谷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密云区环滨河法治宣传栏等,把法治宣传与市民日常休闲相结合,将法律送到百姓身边。自媒体普法异彩纷呈,北京普法微博微信阅读量达1152.7万次、粉丝数达到217万人,成为信息化时代法治文化新亮点。“六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专题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北京市民法律素质水平综合评分为79.7分,比“五五”普法提高了7.5%,法治宣传工作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四)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明确“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实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补贴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的基本原则,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全市6878个村居普遍建立工作网络,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年内,村居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1万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9万份,帮助修订村规民约9千件,举办法治讲座近7千场次,代写法律文书7千余份,有效促进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办事,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
二、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一)社区矫正“北京模式”推向全国。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依托市局信息指挥中心和全市司法行政专网,搭建起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三级平台,社区矫正各项业务均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执行流程标准化、监督管理电子化、执法督察网络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市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监管的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广应用一体式电子监管设备,实现对佩戴人员的实时查看、实时掌握。全面开展初始、分类、解矫前集中教育,不断规范接收、报到、解除宣告,完成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指纹信息录入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服务、实施社区评议,增强刑罚执行严肃性。16个区全部完成支队挂牌,构建起市区总队、支队两级专门执行机构。“两高两部”在京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期间,实地考察北京工作,司法部吴爱英部长表示:“北京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
(二)积极推进律师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建立三方协调沟通机制、划定各方职责范围、确定律师人选程序、规范律师参与化解和进行案件评查程序、做好经费保障等内容,确保律师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有章可循。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首批23名优秀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部署开展第一批50件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中政委高度认可,司法部编发简报,向全国推广我市经验做法。
(三)形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北京样本”。作为首批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10个省(区市)之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对接,严格选聘程序,完善监督员队伍构成,增加优秀律师比例,通过留任与新选相结合,选任人民监督员113名。通过举办任职宣誓仪式,开展初任培训,建立履职台帐等,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年人民监督员共对31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开展监督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首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被最高检称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北京样本”。
(四)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联合市高院制定我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密切配合二中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严把人民陪审员选任“资格条件关、现场审核关、随机抽选关”。组织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宣誓,开展任职培训。
三、在维护稳定、强化法治保障上做出新贡献
(一)全年各项重大维稳任务圆满完成。全系统按照事前“六有”、事中“四个到位”和“五个不能放松”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超前防范,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地区的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稳妥应对处置突发敏感问题。监狱和教育矫治系统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大力提升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强化对罪犯和教育矫治人员活动现场和干警执法执纪的现场督察和视频督查,确保监矫场所和辖区的安全稳定。
(二)监狱和教育矫治工作富有成效。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强化三大现场、大门管理、会见通讯、外出就医等重点环节的警力配备,严格落实干警直接管理、监所领导24小时进监区值班等制度,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系统在押罪犯全部安全无事故,刑罚执行工作连续十九年实现“四无”目标。编写制发《监狱教育矫治所管教工作常遇问题指导手册》,促进干警依法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把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作为中心任务,监狱系统通过整合出监教育中心,举办“认罪伏法促改造,遵规守纪塑新生”年度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升教育改造专业化水平,特别是内视观想、正念训练改造项目被司法部确定为罪犯矫治核心方法,在全国监狱系统内重点推广。
(三)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新提高。完成第三届北京人民调解协会的换届工作。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协会建设全面完成。以市协会被市社会办确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为契机,积极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完成“培育孵化符合地区发展需要的特色调解室”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确定8家特色调解室,并明确推广方案、制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与市知识产权局、网信办、工商局、工商联签署共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框架协议,在知识产权保护、物业管理、互联网等多个领域建立了10家市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纠纷化解排查专项行动,全年共调解案件18.6万件,涉及当事人39.5万人,调解成功17.8万件,成功率达95.9%,涉及金额18.5亿元。人民调解在维护首都和谐稳定中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在打牢基础、夯实管理上取得新成绩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六有”(有法制机构、有专职法制干部、有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有专项活动、有工作规范、有责任追究)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任务,经过合并精简,84项审批事项精简为18项,减少78.6%。编制完成我局对外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计39项,通过市政府审核,统一在首都之窗网站对外公布。圆满完成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筹备、对接和进驻工作。
(二)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全市322家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占全市司法所的100%;259家司法所面积达120平方米,占全市司法所的80.4%;在具备条件的185家司法所统一外观标识、设立背景墙。通州、平谷、顺义、海淀、丰台五个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部司法所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其他各区也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作需求,积极改善用房条件,全市司法所用房条件改善率达到100%。加强分类培训工作,举办2期全市3A司法所长培训班,180余名司法所长受训,推进基层队伍骨干建设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全面完成,规范化管理稳步增强,首都司法行政长远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三)律师行业服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圆满完成十届律协换届工作,律师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市领导郭金龙、王安顺等接见了新一届律师协会理事、监事,体现了市领导对律师队伍的关爱和重视。与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出台《北京市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夯实律师权利保障工作基础。通过开展培训班、组织编写专题培训教材、组建律师宣讲团、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等多种形式,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律师政治素质和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能力。
(四)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管理明显加强。在公证行业深入开展“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维护公证公信力”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大力提升公证公信力。制定出台《北京市公证协会关于办理民间借贷业务的指导意见》,就办理民间借贷公证业务的受理、调查核实、出证审批等程序进行规范。年内,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事项107.7万件,比去年增加12.7%。印发《关于在东城区开展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换届任务圆满完成,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年司法鉴定检案量达到7.9万余件,比去年增加10.6%。
(五)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惠民工作的有效载体,列入市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扶持设立四家分别面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费为相关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工作,市法援中心、全市16个区全部在看守所、人民武装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畅通相关人群维权通道。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定》,加强跟案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完成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新址迁建工作,新址对外服务大厅交通便利、临街一层,门口设置无障碍设施,办公场所功能区域划分明确,便民服务设施齐全,为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搭建了坚实平台。年内,全市共批准受理法援案件2万多件,接待法律咨询22万余人次。
(六)国家司法考试考务组织工作顺利完成。积极探索司法考试组考新模式,提升司法考试组织实施的专业化水平,与北京教育考试院签署司法考试考务委托协议。圆满完成3万余名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作为全国最大考区,连续14年实现考务工作“零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