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首都发展”为主题,以全力做好十八大安全工作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创新履职、深化服务,在服务首都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进展。
一、2012年的主要工作
(一)深化服务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在推进首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力助推发展。组建“首都文化联盟法律服务团”,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文化企业转制等领域为联盟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为构建“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建设“文化之都”贡献力量。着力培育北京法律服务品牌,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等领域,涌现出蒲凌尘、肖瑾等一批优秀律师,为服务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为全市6166个村和社区配备“一对一”结对律师,实现了村(居)层面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出台《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保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出6个方面21项便民惠民举措。各区县结合实际,有效组织各类力量,将便捷的法律服务直接送到矛盾多发的区域和诉求集中的人群,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全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接听)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3.5万人次,承办案件1.57万件,涉及金额2.18亿元。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严把律师行业准入关,全年依法完成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8960项。依托信息系统规范日常管理,成功协调320件重大敏感案件。圆满完成了第九届市律师协会换届。出台《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建设的意见》,向三家公证机构选派专职党支部书记,加强了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以强化日常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司法鉴定分类指导监督。坚持从严治考,优化服务,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任务。
(二)“六五”普法稳步推进,为首都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重点对象普法更加活跃。坚持“一个季度一个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四季行’”活动。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和行政学院专项培训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在线学习范围。制作依法行政案例教学片,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凸显。成功举办“弘扬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校园”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出《普法大讲堂》栏目。圆满完成市级法治公园的设计和前期论证。三是首都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迎接十八大,践行北京精神,做讲法制守纪律的北京人”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县、各行业依托“12㐀4”市民普法嘉年华等活动平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监狱劳教场所连续十六年安全稳定无事故,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完善监管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带班值班、风险排查、现场管理和应急处置,强化对重点时段、部位、环节、人员和设施的管理。加强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视频巡视、现场检查、突击夜查、内部检查、外部协查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是着力提高基础工作水平。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大力推广落实“一线工作法”。以“小隐患、小违纪、小苗头”等“十小”为重点,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点257个,全部落实了整改,各项基础工作更加扎实高效。三是不断深化教育改造与矫治。监狱系统组织编写了罪犯改造“光明行”系列丛书,在全国率先形成罪犯改造教材体系。劳教系统全面深化“一所一策”,继续健全“351”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教育矫治水平稳步提升。通过开展视频会见、视频帮教的试点,更多社会资源在改造与矫治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效果凸显
一是健全多元调解体系。组建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医疗纠纷调解、交通肇事纠纷调解、治安纠纷调解、法院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扎实开展“和风”行动。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对重点人、易激化纠纷类型、已调解纠纷动态、重大苗头隐患等关键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1051件,调解成功率达96.3%。三是规范基础工作。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规范化调委会511个,培训骨干调解员4200名,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五)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紧密结合北京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范了43种执法文书,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司的职责分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两类”人员保障与救助工作。二是健全工作体系。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推动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三级组织框架。建立区县司法局与监狱、劳教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互考互评工作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 “三无”和“老病伤残”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解教难的问题。三是加强管理帮扶。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对全市120351名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吸毒、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人进行了彻底排查,开展实地走访107119人次。深化阳光中途之家的功能应用,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帮扶,共提供各类教育服务19959人次。
(六)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司法行政工作根基更加牢固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举办第二届司法行政开放日、“司法㐀魂”首届干警书画摄影展览。通过集中宣讲、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在全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进一步改善处级班子结构。组建市局党委直接领导下的工作巡视组,开展对全系统工作的巡视,共提出整改建议112条,为党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举办了新任区县司法局长任职培训、五类基层重点岗位科职领导脱产培训、千名骨干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监狱局专家型干警评选和劳教局优秀矫正官评选,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首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人才库、局领导联系系统内“政法优秀人才”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人才培养使用的科学化水平。四是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双河劳教所体制改革顺利启动,第一批项目有序落实,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迈出了重要步伐。推进清河地区“15+1”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模式的落实。按照“兼顾需要和可能”的思路,大力推进监狱劳教重点问题的解决,全市监狱劳教工作会议的筹备基本就绪。五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为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做好了制度准备。六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执法教育整顿,促进干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开展服务窗口(基层站所)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树立工作标准、树立行业示范、树立整体形象,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七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和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北京市司法局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开展信息系统测评备案工作,实现了信息安全无事故。完成首都司法行政网站改版,在线服务功能更加便捷。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顺利完成文化长廊、立体车库、路面硬化等建设任务,机关办公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启动律培中心复建,为加强律师培训提供了有力依托。
二、认清形势任务,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当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全系统上下的不懈努力,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监狱劳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特别是近年来历经北京奥运会、建国60周年庆典、党的十八大等重大安保任务的洗礼,全系统的工作基础更加牢固,队伍整体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考验:一是监狱押犯结构日趋复杂,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面临新挑战。二是劳教制度改革任务艰巨,面临诸多现实难题。三是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地位虽已明确,但在执法手段、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方面还亟待加强。四是随着社会结构形态的深刻调整,各种利益诉求叠加,触点多、燃点低、纠合性强,发挥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作用,加强源头治理的任务更为紧迫。五是随着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面临的形势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突破难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三、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举措,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最大限度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和干警队伍的新要求、新期待,为首都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紧围绕首都发展的中心任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一是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北京率先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格局,整合全市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提供“一对一”服务等方式,创新载体,拓展领域,提升质量,主动服务中关村、亦庄、CBD和金融街等高端产业功能区。加强与金融、商贸、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平台。按照“日常有联系、经常有活动、定期有服务”的要求,推动健全村居“一对一”律师服务长效机制,为城乡建设一体化、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精细化服务。二是大力深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围绕就学、就医、就业、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加大专项服务力度。建立公益法律服务奖励激励机制。推行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实行“点援制”与指派制相结合,加强便民窗口建设。探索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畅通受援人维权通道,进一步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业服务管理。推进首都法律服务行业品牌化建设。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执业状况评价、执业奖惩等制度,探索开展律师事务所诚信评价,努力提升律师行业依法诚信执业水平。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小所发展的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现代法律服务高端人才,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执业发展。深入开展律师刑事辩护专题调研,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的落实。规范代理案件信息统计,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指导力度。加强对民办企业单位法律援助机构、社团组织的监督管理。探索司法鉴定机构分级管理,提升日常管理效能。严格公证质量检查,规范办证程序。升级司法考试服务平台,实现报名工作全程网络化管理。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建设,进一步完善协会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提升协会自律管理与会员服务的能力。探索开展对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的巡视,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监督。
(二)服务首都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教育医疗、食品安全、住房保障、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主题活动,通过编写案例评析、制作案例教学片、开展书画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确保各项阶段性任务的落实。二是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出台《北京市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乡镇、街道评选,积极推进城市法治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融入首都城市文化建设体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制作播放普法公益广告、电影加片。发挥“普法大讲堂”品牌优势,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对新法新规的宣传。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园筹建,评选一批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通过开展“做讲法制守秩序的好市民”、“12.4”市民普法嘉年华等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服务首都建设和谐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全市农村两委换届中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选好配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继续开展500个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和千名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能力。加强信息研判和分析预警,提升调解工作的前瞻性与针对性。做强做优“第三调解室”栏目,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完善组织体系。做实村居调委会、做强街乡调委会、做专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构建以“村居为基础,街乡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企事业和其它类型调委会为补充”的组织体系。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区县、街乡多元调解平台建设,发挥多种力量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作用。积极推动“以案定补”保障机制落实,探索建立调解员管理工作机制。认真总结“人民调解进立案庭”、“行政机关共设联合调委会”等成功做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提高调解工作效能。
(四)落实第一责任和“首要标准”,全面加强监狱劳教工作。一是着力提升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监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狱所情研判。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执法全过程,从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与环节抓起,提升监所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程序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监所执法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努力提升教育矫治工作的质量。紧密结合首都监狱劳教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改造和矫治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短刑犯教育矫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轻微犯罪教育矫治的新模式。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积极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四是全面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按照市政府改革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双河地区改革,确保阶段性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工作协调,继续理顺清河分局社会管理体制。按照中央关于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论证,研究制定劳教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干职队伍思想引导,密切关注涉法涉诉劳教人员的思想动向,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保持劳动教养工作正常秩序。
(五)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不断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出台《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逐步形成完善配套的制度体系。出台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准则,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做好“三无”和“老病伤残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衔接工作,进一步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矫正帮教工作体系建设。健全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各小组工作机制,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格局。拓展阳光中途之家的功能使用,使阳光中途之家真正成为促进“两类”人员平稳融入社会的“加油站”和“助力器”。深化区县司法局与监狱、劳教所的工作协作,完善矫正帮教互考互评机制,组织矫正业务骨干到刑罚执行岗位实践锻炼,使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全面总结十年来北京社区矫正的实践经验,开展集中专题宣传,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六)全面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着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进一步研究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思路、新举措,把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引向深入。不断强化队伍思想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扎实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活跃全系统党建工作。二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广泛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干警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问题。以“走基层、办实事、促发展”专题活动为载体,力推完善首都刑罚执行体系、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加强首都法治建设、强化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建设、合理配置全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和干警分类教育培训等重点问题的解决。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完善在岗教育培训、任前实践锻炼、交流挂职等机制,真正将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深化巡视工作,提高巡视成果运用成效。三是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干警岗位特征和履职需求,抓紧研究提升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的具体标准和措施,分类分级开展队伍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干警履职能力。紧密结合提升执业能力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人民调解员的职业培训。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重点,推进系统项目建设,拓展电子政务应用,努力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北京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区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全市司法所外观标识,在每个区县打造2-3家示范司法所。
新形势赋予了司法行政工作新的使命。希望全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