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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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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首都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推进首都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着力健全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基础建设,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规范管理,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扎实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发展、民生和稳定的主题,大力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开展“普法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专项教育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习内容。深化“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工作体系。积极推广丰台区“普法暖流”工作经验,提升流动人员普法效果。

二是大力推进首都法治文化建设。以市级法治公园建设为重点,建立一批主题鲜明的普法基地;形成一批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移动多媒体为重点的立体式、广覆盖的大众传播载体和阵地;创作一批兼具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的法治文化作品;建立一支基层法治文艺骨干队伍,开展“法治文艺基层行”活动,举办第二届北京法治文化节和首都法治文化建设研讨活动,进一步促进首都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三是全面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北京市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法治区县建设标准和考评体系,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深化法律服务“三进”工作,着力构建适应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要求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为发展、民生和稳定提供法律服务。总结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团”的经验,进一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广泛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充分发挥首都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与有关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动为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全市范围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确保每一个社区和行政村都有一名律师提供“点对点”服务。建立减免低收入群众公证服务费用的优惠措施。全面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深化便民服务举措,降低受援门槛,简化办事程序。筹备建设市局法律服务大厅,搭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咨询服务、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二是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服务与管理。开展首都律师迎接党的十八大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发挥律师业余党校作用,分层次、分重点做好青年党员和支部书记的培训;评选30个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党支部;认真履行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协调京办发25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建立重大许可事项会商机制、许可谈话提醒制度和行政许可工作后续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市、区(县)两级巡视检查律师事务所制度,全面落实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工作;做好第九届北京律师协会换届工作。

三是加强和改进公证、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工作。指导公证、司法鉴定协会建立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体系,健全决策会商、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发挥行业协会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研究制订首都公证行业四年发展规划,全面加强公证机构和公证质量建设。建立信访投诉案件联合处理机制,完善公证质量监管。积极搭建平台,推动公证服务向工商企业股权转让登记领域延伸,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强机构执业监管。指导司法鉴定业协会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统一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加大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实施力度,强化技术能力测评。探索建立全市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专家库。坚持从严治考、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考务组织工作机制,确保2012年度北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

三、全力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着力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工作。以“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监区(分监区)、大队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物品、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管控,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认真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完善监所执法管理、执法责任、执法监督“三大体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积极探索监狱管理工作新模式,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巩固深化一所一策大教育格局,积极探索教育矫治向所外延伸,努力提高刑罚和劳教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按照司法部要求,严格落实监狱和劳教所安全警戒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标准,切实提高监所技防、物防水平。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确保监区、大队警察数量达到监所警察总量的75%以上。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适时召开全市监狱劳教工作会议,为全面推进首都监狱劳教工作提供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双河劳教所改制和清河分局遗留问题的解决。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全力做好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排查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影响首都安全稳定的案(事)件。以贯彻落实“五个结合”要求为主线,在继续改善阳光中途之家软硬件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加强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使用,健全阳光中途之家与监狱、劳教所协作机制,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和有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100%纳入阳光中途之家的管理和帮扶。全面贯彻落实首都综治委[2011]24号文件,积极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任务,建立区县司法局与监所对矫正帮教衔接工作的相互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矫正帮教工作格局。完善社区服刑罪犯减刑工作,加强缓刑、管制禁止令执行工作,会同市公检法等机关统一规范全市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促进社区矫正裁决与执行环节的衔接。探索在区县层面建立“三无”人员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人员专项安置救助基金,年内力争在全市建立50个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

四、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作用,有效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首都综治委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召开多元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多元调解工作典型,积极展示多元调解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区县多元调解协调委建设,督导、指导各区县在街乡层面依托综治维稳中心建立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

二是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百日攻坚”专项活动,集中排查、疏导、化解、调处一批矛盾纠纷,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加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矛盾突出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品牌建设,在全市打造500个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充分发挥“第三调解室”的平台优势,推荐工作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参与节目制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探索制订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具体标准,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专职化和社会化建设,有效提高化解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五、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宣传和践行“北京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先进典型挖掘、选树、宣传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先进典型人才库,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做好司法所长、监区(分监区)长、劳教所大队长、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公证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千名骨干调解员培训活动,探索建立调解员培训基地,与高校合作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举办机关公文比赛,提高文稿起草工作水平。

三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警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局级后备干部实践锻炼,丰富干部工作阅历、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队伍活力。探索领导干部竞争选拔机制,落实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制度,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研究制订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推进分类分等考核评价机制。有计划安排机关和基层公务员轮岗交流。

四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执法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和效能监察,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公务用车问题治理工作。

六、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努力筑牢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根基

一是进一步深化全系统规范化建设成果。按照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系统各业务领域和工作岗位的规范大纲,确保干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着力提升全系统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执法执业考评,年内对各主要业务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评。

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争创“五好司法所”活动,进一步明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工作程序和阶段性目标,努力提高司法所建设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组织召开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司法所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基层和谐中的典型经验。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司法行政信息指挥中心建设步伐,深化“三网”联通的应用。建设北京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开辟群众网上申请通道,开发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监督、结案等在线功能。完善全市司法考试管理平台,深化矫正帮教管理、律师管理和公证管理等核心业务系统应用。拓展系统数据互联,争取实现与残联、民政部门系统数据库的共享。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办好北京司法行政政务微博,继续开展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加快律师培训中心建设,加强市局机关办公环境整治。按时保质完成第二轮北京司法行政地方志初稿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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