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为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三进”活动,法律服务取得新成效
年初,市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围绕中心 服务重点 保障民生,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向各类企业和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与中关村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战略制定、企业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朝阳、西城和大兴区司法局分别与CBD、金融街和亦庄开发区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全市共有17900多名律师直接参与“三进”活动,1500多家律所与企业、社区、村庄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为5300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57600多人次,开展法律讲座4600多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6万份,代写法律文书9600份,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大幅提高了补贴标准。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携手农民工为构建社会和谐助力”专项维权活动,推出农民工维权热线等九项便民措施,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引导公证机构与司法所建立“处所联系机制”,实现了公证法律服务在基层的全覆盖;会同市交通委开展小客车摇号现场公证,依法保证了市政府治堵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拓展调解领域,多元调解体系初步建立
市局与市卫生局等部门协调,建立了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启动了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市住建委联合,成立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水平。制定出台了村(居)、街乡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形式、人员队伍、职责任务和调解流程。组织召开了首都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全面启动。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进派出所、进立案庭工作,健全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北京电视台联合成立了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北京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基地,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
三、启动“六五”普法,首都法治文化日益繁荣
紧密结合北京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了“六五”普法工作。依托首都人才优势,组建了北京市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总队和16个区县支队、10个高校支队,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明显加强。针对社会上频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开展了“关爱生命法治同行——打击违法建设、醉酒驾车,保障食品安全”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青春船长 法治起航”活动,大力推进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爱老助老 法惠夕阳”为主题,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活动。以“践行北京精神弘扬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北京首届法治文化节,集中展示了首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在全市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四、深化体系建设,社区矫正“北京模式”日趋完善
统筹规划,全面推进,16个区县的阳光中途之家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阳光中途之家体系已经形成。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制度成果,出台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相关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单位性质、业务用房、资金保障、基本装备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保障。出台了《阳光中途之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阳光中途之家的日常运行和教育培训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成员单位分工。各区县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将各类社会资源引入阳光中途之家,加强了对“两类”人员的管控与帮扶。司法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座谈会,向全国推广北京阳光中途之家的建设经验。
五、落实“首要标准”,监劳系统实现十五年“四无”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年、百日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警务督察等一系列活动,着力完善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的长效机制。监狱系统以“狱政管理精细化、教育改造系统化、劳动改造教育化”为主要目标,围绕10个方面85个重点,加大规章制度的立、改、废,严格议事办事程序,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管理体系。劳教系统以“构建新格局、推动新发展”为工作主题,在构建各具特色的管理教育工作格局中,围绕8个方面61个重点,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责任、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三大体系”。全市监狱劳教场所连续十五年实现安全稳定无事故的目标,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质量稳步提高。出台“一个意见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市司法局对监狱劳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双河劳教所体制改革和清河一揽子问题的解决。
六、创新服务管理,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2011-2015年律师行业发展纲要》,明确了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管理力量等事关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成立北京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制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制度,为开创首都律师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关于加强区县律师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使“两结合”管理体制在区县层面落到实处。出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程序,全年共完成律师类行政许可、审批、备案1万余件。制定了《关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研发信息统计系统,实现了对律师代理案件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出台了律师承办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工作规程,积极发挥区县司法局和区县律师协会的属地优势,对重大敏感案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加强公证、司法鉴定和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公证协会和司法鉴定业协会换届工作。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公证类违法犯罪,优化了公证执业环境。制定《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能力评估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范围,规范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鉴定机构的执业行为。依托3G网络,成功开展了国家司法考试远程视频指挥试点,顺利完成了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考区的考务工作。
七、加强基础建设,司法行政工作根基更加牢固
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党在百姓心中”宣讲活动,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颂歌献给党”歌会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更加深化。适应工作需要,举办了新任区县局领导培训班;集中开展基层重点岗位领导轮岗培训,开展全市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队伍能力建设力度明显加大。深入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活动,探索建立执法监督和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干警执纪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全系统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和执法“双创建”活动,组织了2000多人参加的全员考试,为形成全系统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奠定了基础。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系统基础网络联通率达到100%,核心业务系统在全系统得到顺利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