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2010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0日
(一)重点抓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对场所安全硬件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切实提高一线干警的执法能力;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质量;积极落实劳教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完善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无缝衔接制度,积极推进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社会化建设;加强阳光矫正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监督管理,强化教育转化;研究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三)进一步提升监狱劳教信息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以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为核心,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体系建设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努力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着力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
(一)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制度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和提升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危机管理。
(二)积极拓展建筑、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公证业务,有效防范经济纠纷,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公证布局;加强对公证执业行为的监督,提高公证服务效率;进一步改善公证执业环境。
(三)规范法律服务室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模式;全市建立100个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保障机制。
(六)坚持为考生服务理念,严密组织国家司法考试,优化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筹备建立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指挥系统。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医疗改革和基层选举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
(二)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法律“六进”工作经验,树立和推广各类典型,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新法宣传模式。
(三)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稳、化解矛盾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加强社区(村)法律服务室法制宣传平台建设,促进基层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立体化、广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提高能力和效率为核心,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切实加强律师、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根据队伍的不同特点,分类探索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的具体途径和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培育和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先进典型,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大力加强干警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和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改善班子结构;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机关党建、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着力加强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经费、后勤保障,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启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