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2004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2日
分享:
200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市委和司法部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目标,以“满足需求”为中心,以“拓展和规范”为主线,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工作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律环境。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努力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服务
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
1、以建设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水平。
要紧紧围绕监狱工作“三化”目标开展工作,立足新时期监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提升首都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水平。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继续探索完善“人文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的管理教育新模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本质、利益和需要的理念,探索根据罪犯的个体差异进行针对性、个别化教育的方法,增强罪犯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要在全市所有劳教场所初步建立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在实现所管安全“八连冠”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大力推行和完善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的“三段式”管理模式;继续探索劳教教育办学社会化、教学课堂化、内容科学化、形式多样化的运行途径和实施载体;要针对劳教人员吸毒比例增大的特点,深入研究以心理矫治为基础的多种矫治手段,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推进劳教工作的制度化与社会化进程。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以发挥街乡、社区(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依法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中心,巩固发展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领域,突破旧的工作观念和调解范畴的束缚,做到敢于调解、善于调解。继续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方式。要明确划分社区(村)和街道(乡镇)两级调委会的职责分工,发挥街乡调委会的主导作用,积极化解群体性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跨界纠纷。要坚持调防结合、以调为主,建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机制。加强对纠纷特点与发展动态的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介入;要在排查的基础上主动出击,加强调处工作;要狠抓调解组织职责的落实,量化考核标准;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乡镇)。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调解能力。建立教材规范、标准统一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适时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培养树立一批优秀调委会和模范调解员的典型,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3、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综合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要更加主动,贴近群众,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的依法解决;法制宣传工作要加大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安置帮教工作要大力推进“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继续贯彻“满足需求、服务发展、规范执业”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四项任务:
1、完善监督管理,扩大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北京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在深化“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律师行业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强化年检注册的监督效能,改变以往“过筛子”式的办法,对重点律师事务所和重点律师进行年度检审查。开展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标准,逐步实现律师机构标准化管理。
严格依据《律师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按照“议行分开、优质高效”的原则,改革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律师协会秘书处。根据改制后人力资源重组情况,开展岗位人员专题培训,建立秘书处内部网络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优势,搭建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平台,逐步建立对口服务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课题调研、法律意见;要会同物价、税务部门尽快解决律师业务收费和税收标准问题;按照CEPA要求,为首都律师与港澳律师开辟更加广阔的交流空间。
2、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学习、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抓好公证质量;要配合《公证法》的出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公证员依法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把公证行业建设成诚实信用、高度文明、社会信赖的行业。
3、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
要做好现有鉴定机构的核准登记,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要拓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新的业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要认真做好已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认证,颁发启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上半年编制完成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严格管理,健全监督,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首都法律服务环境。
加大对投诉律师案件的查处力度,整肃律师行业纪律;利用诚信信息系统公布律师违法违纪情况;建立律师机构财务、业务专项检查机制,对违规的律师机构限期整改;充分发挥区县司法局属地管理的优势,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假冒律师执业、非法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许可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公证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大检查,对有违规情况的公证处进行整顿。
(三)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以落实“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为主线,以宣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认真做好依法治市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
充分发挥市、区(县)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督促各有关单位、地区以落实2003-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为契机,研究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按照全市部署,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规划的中期检查,确保规划工作目标的落实。
2、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
大力宣传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积极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特别是要组织好“12㐀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3、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工作三年计划和“九条标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区县要以《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为教材,认真抓好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
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年内要在全市推广“普法广场”建设经验,各区县要在显著位置建设一批质量较高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积极编发面向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资料,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四)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建设。积极协助市政府法制办起草本市法律援助政府规章,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确定法律援助执法检查等制度,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健全规范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监督等环节,实现全程规范化管理,并建立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认真抓好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条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把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作为律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律师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识;狠抓法律援助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宣传、表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形成一种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荣的社会风尚。
继续抓好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典型案例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网站的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
2、创新机制,加强引导,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
在律师协会设立专项基金,成立“公益律师事务所”。由该所在远郊区县设立分所,派驻律师,为基层群众服务,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费用,逐步解决郊区农民群众“请不起律师”的问题。
组织城区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参与“百家律师机构服务千家万户”活动,按照政府指导价格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家庭收入较低,无力支付较高法律服务费用的群众服务。
以远郊区县为重点,扩大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年内要在10个远郊区县各建立1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适当放宽对办公条件、执业年限方面的限制,为个人律师机构服务基层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3、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特殊优势,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服务。
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按照“一个调整,两个加强”的原则,引导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社区为阵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日常法律服务;适度发展农村地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满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需求。
(五)深化各项工作改革,为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
2004年,我们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要紧紧抓住以下几个重点,实现新的突破。
1、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深化监狱“三化”建设。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制定完善体现首都特色、可操作性强的监狱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方案中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2、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创建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新机制。
本着“全面推开,系统深化,典型推动,研究理论”的工作思路,今年上半年将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在推广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分析遇到的新问题,摸索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律,为这项工作的法制化奠定实践的基础。
以“狠抓个案矫正,提高矫正质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建立健全矫正工作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善矫正组织体系。各区县司法局的局长要亲自担任本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任,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对参与矫正工作的社会力量的引导规范。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三是要总结矫正工作规律,针对不同对象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矫正措施体系。要紧紧围绕“个案矫正”,因人施教,因时施教,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继续深入开展对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对干警的管理、考核。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和培养典型,每个区县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具有地区特色的典型单位,培养一批矫正工作能手,用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要拓宽宣传途径,提高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要充分利用首都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强社区矫正法理基础、非监禁刑执行制度基本理论、社区矫正组织体系、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和法制化建设奠定基础。
3、总结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要加强对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规范与指导,探索建立适合公职、公司律师制度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平台,加大对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宣传力度,稳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政府主要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在全市各大公司建立公司律师,满足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需求。
4、按照“四严”的要求和“四最”的标准,创新工作机制,完成好2004年度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北京考区的考务工作。
建立完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网站,构建为考生服务的联系平台、司法考试电子政务平台、司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档案和考试后期相关管理工作平台。
(六)夯实基层基础,为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所的强弱直接影响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2004年,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今后,要把司法所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区县司法局工作的最重要标准。
1、完善全市司法所机构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目前,全市还有房山、门头沟、延庆等远郊区县的十余个乡镇没有建立司法所,这些地区的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受到很大制约。要抓紧进行调研,尽快拿出对策,争取今年全部建齐,实现全市一街(乡)一所的建设目标。
已经实行垂直管理的十三个区县,要进一步解决人员管理、经费保障、业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发挥。其余五个区县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理顺管理关系,逐步实现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垂直管理。
2、充实司法助理员队伍,为司法所履行新增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年内要争取将现有的1039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全部配置到司法所工作第一线,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积极争取增加司法助理员编制数量,为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提供必要的队伍保障。
要继续狠抓司法助理员队伍素质建设,重点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要以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评选优秀司法助理员,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司法助理员队伍中营造“争先创优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水平。
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解决当前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人员不足、缺乏规范、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市局将出台司法所装备保障标准,各区县要按照标准重点改善司法所用车和办公自动化条件。除四个城区外,其余14个区县应在三年内为每个司法所配置1辆机动车、2台电脑。
(七)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
1、全面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对处级后备干部的管理;有计划地对后备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适时开展后备干部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提高后备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以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培养与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好地适应领导岗位的需要。
2、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认真筹备召开第六次市司法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机关党委第六届委员会。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全局团建工作。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行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3、科学管理,加强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的要求,出台市局机关职位管理办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实现职位职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建立人才信息管理平台。按照人职匹配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岗位成才”为中心,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继续抓好干部日常培训和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用3年的时间,将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轮训一次。通过举办全系统干部“写作业绩十佳奖”和公文、新闻写作“十佳能手”大赛等活动,鼓励干警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增长实际工作才干。
4、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许可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
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改革现有工作中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宏观性、科学性,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5、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监察效率与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正规化。严格执行机关岗位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三项改革的行政监察。
要继续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带有行业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人、财、物等权力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影响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的案件;健全案件分析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研究预防治理对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要紧密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6、提高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按照“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功能完备、便于操作”的原则,采用市场化的方法构建全系统的办公信息化平台。依托市政府政务专线建成纵向联通各区县局的信息高速公路,在政务专网、内网、外网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加强市局机关网站建设,整合不同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将网站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
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今年要确保市局机关办公楼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逐步改善“硬件”环境。要加大对基层投入的力度,加强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努力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服务
在维护稳定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个环节:
1、以建设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水平。
要紧紧围绕监狱工作“三化”目标开展工作,立足新时期监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提升首都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水平。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继续探索完善“人文化管理、个性化教育”的管理教育新模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本质、利益和需要的理念,探索根据罪犯的个体差异进行针对性、个别化教育的方法,增强罪犯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要在全市所有劳教场所初步建立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在实现所管安全“八连冠”工作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大力推行和完善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的“三段式”管理模式;继续探索劳教教育办学社会化、教学课堂化、内容科学化、形式多样化的运行途径和实施载体;要针对劳教人员吸毒比例增大的特点,深入研究以心理矫治为基础的多种矫治手段,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推进劳教工作的制度化与社会化进程。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作用。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以发挥街乡、社区(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依法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中心,巩固发展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领域,突破旧的工作观念和调解范畴的束缚,做到敢于调解、善于调解。继续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方式。要明确划分社区(村)和街道(乡镇)两级调委会的职责分工,发挥街乡调委会的主导作用,积极化解群体性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跨界纠纷。要坚持调防结合、以调为主,建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机制。加强对纠纷特点与发展动态的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介入;要在排查的基础上主动出击,加强调处工作;要狠抓调解组织职责的落实,量化考核标准;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乡镇)。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调解能力。建立教材规范、标准统一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适时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培养树立一批优秀调委会和模范调解员的典型,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3、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综合作用。
法律服务工作要更加主动,贴近群众,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的依法解决;法制宣传工作要加大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安置帮教工作要大力推进“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继续贯彻“满足需求、服务发展、规范执业”的指导方针,突出抓好四项任务:
1、完善监督管理,扩大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北京律师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在深化“两结合”管理的基础上,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律师行业有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强化年检注册的监督效能,改变以往“过筛子”式的办法,对重点律师事务所和重点律师进行年度检审查。开展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标准,逐步实现律师机构标准化管理。
严格依据《律师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好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按照“议行分开、优质高效”的原则,改革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律师协会秘书处。根据改制后人力资源重组情况,开展岗位人员专题培训,建立秘书处内部网络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搭建平台,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优势,搭建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平台,逐步建立对口服务机制,为政府部门提供课题调研、法律意见;要会同物价、税务部门尽快解决律师业务收费和税收标准问题;按照CEPA要求,为首都律师与港澳律师开辟更加广阔的交流空间。
2、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根据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学习、自查、整改和检查验收,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抓好公证质量;要配合《公证法》的出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市公证员依法服务、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把公证行业建设成诚实信用、高度文明、社会信赖的行业。
3、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
要做好现有鉴定机构的核准登记,增加各类鉴定机构的数量。要拓展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等新的业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要认真做好已核准登记的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司法鉴定人的资质认证,颁发启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上半年编制完成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布。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保证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严格管理,健全监督,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优化首都法律服务环境。
加大对投诉律师案件的查处力度,整肃律师行业纪律;利用诚信信息系统公布律师违法违纪情况;建立律师机构财务、业务专项检查机制,对违规的律师机构限期整改;充分发挥区县司法局属地管理的优势,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查处假冒律师执业、非法成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许可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公证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大检查,对有违规情况的公证处进行整顿。
(三)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以落实“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为主线,以宣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认真做好依法治市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
充分发挥市、区(县)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督促各有关单位、地区以落实2003-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为契机,研究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按照全市部署,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规划的中期检查,确保规划工作目标的落实。
2、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
大力宣传全国人大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积极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特别是要组织好“12㐀4”法制宣传日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3、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工作三年计划和“九条标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区县要以《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为教材,认真抓好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
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年内要在全市推广“普法广场”建设经验,各区县要在显著位置建设一批质量较高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积极编发面向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资料,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四)加强引导,健全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以“扩大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建设。积极协助市政府法制办起草本市法律援助政府规章,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任务;确定法律援助执法检查等制度,将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要求,健全规范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监督等环节,实现全程规范化管理,并建立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认真抓好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条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把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作为律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广大律师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识;狠抓法律援助各项制度的落实,大力宣传、表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形成一种以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荣的社会风尚。
继续抓好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典型案例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注重宣传效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网站的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
2、创新机制,加强引导,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
在律师协会设立专项基金,成立“公益律师事务所”。由该所在远郊区县设立分所,派驻律师,为基层群众服务,并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费用,逐步解决郊区农民群众“请不起律师”的问题。
组织城区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参与“百家律师机构服务千家万户”活动,按照政府指导价格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家庭收入较低,无力支付较高法律服务费用的群众服务。
以远郊区县为重点,扩大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年内要在10个远郊区县各建立1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适当放宽对办公条件、执业年限方面的限制,为个人律师机构服务基层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3、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特殊优势,为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服务。
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按照“一个调整,两个加强”的原则,引导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社区为阵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日常法律服务;适度发展农村地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满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需求。
(五)深化各项工作改革,为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
2004年,我们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要紧紧抓住以下几个重点,实现新的突破。
1、大力推进监狱体制改革,深化监狱“三化”建设。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制定完善体现首都特色、可操作性强的监狱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方案中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2、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创建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新机制。
本着“全面推开,系统深化,典型推动,研究理论”的工作思路,今年上半年将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在推广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分析遇到的新问题,摸索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律,为这项工作的法制化奠定实践的基础。
以“狠抓个案矫正,提高矫正质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建立健全矫正工作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善矫正组织体系。各区县司法局的局长要亲自担任本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任,不断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对参与矫正工作的社会力量的引导规范。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三是要总结矫正工作规律,针对不同对象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矫正措施体系。要紧紧围绕“个案矫正”,因人施教,因时施教,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继续深入开展对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对干警的管理、考核。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和培养典型,每个区县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具有地区特色的典型单位,培养一批矫正工作能手,用典型引路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要拓宽宣传途径,提高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要充分利用首都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强社区矫正法理基础、非监禁刑执行制度基本理论、社区矫正组织体系、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和法制化建设奠定基础。
3、总结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经验,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要加强对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规范与指导,探索建立适合公职、公司律师制度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平台,加大对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宣传力度,稳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政府主要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在全市各大公司建立公司律师,满足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需求。
4、按照“四严”的要求和“四最”的标准,创新工作机制,完成好2004年度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北京考区的考务工作。
建立完善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网站,构建为考生服务的联系平台、司法考试电子政务平台、司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档案和考试后期相关管理工作平台。
(六)夯实基层基础,为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所的强弱直接影响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2004年,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今后,要把司法所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区县司法局工作的最重要标准。
1、完善全市司法所机构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目前,全市还有房山、门头沟、延庆等远郊区县的十余个乡镇没有建立司法所,这些地区的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受到很大制约。要抓紧进行调研,尽快拿出对策,争取今年全部建齐,实现全市一街(乡)一所的建设目标。
已经实行垂直管理的十三个区县,要进一步解决人员管理、经费保障、业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发挥。其余五个区县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理顺管理关系,逐步实现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垂直管理。
2、充实司法助理员队伍,为司法所履行新增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年内要争取将现有的1039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全部配置到司法所工作第一线,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积极争取增加司法助理员编制数量,为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提供必要的队伍保障。
要继续狠抓司法助理员队伍素质建设,重点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要以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评选优秀司法助理员,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司法助理员队伍中营造“争先创优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水平。
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解决当前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人员不足、缺乏规范、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市局将出台司法所装备保障标准,各区县要按照标准重点改善司法所用车和办公自动化条件。除四个城区外,其余14个区县应在三年内为每个司法所配置1辆机动车、2台电脑。
(七)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
1、全面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
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对处级后备干部的管理;有计划地对后备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适时开展后备干部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提高后备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以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培养与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好地适应领导岗位的需要。
2、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认真筹备召开第六次市司法局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机关党委第六届委员会。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全局团建工作。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行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3、科学管理,加强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的要求,出台市局机关职位管理办法,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实现职位职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建立人才信息管理平台。按照人职匹配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岗位成才”为中心,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继续抓好干部日常培训和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用3年的时间,将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轮训一次。通过举办全系统干部“写作业绩十佳奖”和公文、新闻写作“十佳能手”大赛等活动,鼓励干警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增长实际工作才干。
4、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
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许可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
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制定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改革现有工作中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宏观性、科学性,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5、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监察效率与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正规化。严格执行机关岗位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审批、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三项改革的行政监察。
要继续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带有行业特点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人、财、物等权力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影响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的案件;健全案件分析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研究预防治理对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要紧密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6、提高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按照“满足需要、适当超前、功能完备、便于操作”的原则,采用市场化的方法构建全系统的办公信息化平台。依托市政府政务专线建成纵向联通各区县局的信息高速公路,在政务专网、内网、外网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加强市局机关网站建设,整合不同业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将网站建成对外宣传的窗口。
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今年要确保市局机关办公楼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逐步改善“硬件”环境。要加大对基层投入的力度,加强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