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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03年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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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经受“非典”考验,取得战胜“非典”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双胜利的一年;是在确保监所安全、连续七年实现“四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教育改造水平的一年;是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市政府法律援助实事项目,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以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为标志,全面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素质明显提高的一年;是以社区矫正为重点,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年。总之,2003年,在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2003年,全市监狱、劳教系统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大收押收容力度,认真落实监管教育改造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连续七年实现了“四无”。大力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努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和劳教人员教育挽救质量,危顽罪犯的教育转化率达到60%以上,“法轮功”类罪犯教育转化率达到90%以上。律师积极参与大案、要案的刑事辩护工作,保证了刑事辩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突如其来的“非典”灾害面前,全系统始终坚持一手抓防治、一手抓工作,特别是全市监狱、劳教系统积极应对,迅速果断地采取严密措施,确保了监狱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了两局“双防”工作的双胜利。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律师为政府出台防治“非典”的政策措施提供咨询建议和法律服务,起草处理“非典”法律意见书;公证工作积极参与“非典”善后处理事宜,有力地配合了全市抗击非典的斗争。司法行政队伍在抗击“非典”斗争中胸怀全局,恪尽职守,保持了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实现了在岗工作人员无感染,确保了监所稳定和罪犯、劳教人员的人身安全,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现了司法行政队伍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形象。

  (二)搭建平台,拓展领域,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以满足需求为宗旨,努力为国家和我市的经济建设服务。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代表国家成功办理了加入WTO以来第一例向世贸组织提出的诉讼案件;组织10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市商委主办的首次“北京中小流通企业服务年会”,为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搭建了服务平台;广大律师、公证员积极介入奥运、金融、房地产、国家大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经济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同时,还成功地召开了北京香港律师业合作交流研讨会,签署了《京港两地法律服务合作事宜协议书》,推动了两地律师业的交流与合作。

  2003年,以落实市政府法律援助实事项目为主线,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网络化建设。通过协调与努力,我局与市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制定了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编制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两个文件,顺利解决了困扰我市法律援助发展的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目前,全市19个规范专门的法律援助中心已全部建立,编制人员比上年增加了5倍,经费增加2倍多,接待办公场所面积增加了近一倍。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街道(乡镇)工作站和“社团”法律援助组织为辅助、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2003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克服“非典”的影响,接待咨询12万多人次,同比增长52%,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218件,增长12.8%,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去年,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北京地区的考务工作,本市司法考试中简便、快捷的报名方式受到司法部的好评。全市共有12828人参加考试,有2087名考生的成绩达到了合格分数线,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6.3%。

  2003 年,我局共审批了85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经审批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突破了司法部规定的13项鉴定种类,并与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开创了整体行业鉴定登记的良好开端。

  (三)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首都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圆满完成2003-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制定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2003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成功地组织了全市“基层法制文艺大赛”,在街道、乡村等基层单位进行了近千场演出;创造性地开展“12㐀4法制宣传日”,举办23场系列公益法制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了“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座谈会,不断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以宣传普及广大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和推进法制小区建设为重点,推动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促进首都法制建设。去年,我市律师参与了大量的地方立法工作。有9名律师当选各级人大代表、12名律师当选为各级政协委员,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了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律师参与政府部门信访接待形成制度,协助政府部门依法处理各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着眼发展,勇于创新,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全市监狱系统积极开展“三化建设”,以教育改造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劳教系统积极开展创办“劳教特色”工作,“宽泛式管理、开放式教育”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区矫正工作初见成效,经过一年的摸索,确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构建了组织网络,制定了工作规范,初步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目前我市已有9个区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截至2003年12月底,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006名。

  法律服务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公职、公司律师试点稳步推进;建立实施了律管处与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两结合”管理模式取得新成果;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会见难”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通过改革年检注册工作,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编撰、印发了8000余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黄页》,促进了法律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沟通;制定了《北京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首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了行业诚信建设。公证制度与公证工作方式的改革取得新进展,主办公证员负责制进一步推行,要素式公证书得到全面推广;建立健全了公证员协会,行业规范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深入开展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开展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全市司法助理员的“调解、写作、宣讲、服务、协调”五个方面的工作技能,形成了比学习、比进步、比贡献的良好工作氛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突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各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163个,人民调解员37017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实行了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提高了人民调解质量。去年,全市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76489件,调解成功73725件,成功率达到96.4%。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大检查,不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在调整和规范中发展。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干部素质有了新的提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广泛开展了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全系统干部的政治理论、思想水平有了新提高;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动态管理、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公开选拔机制;对市局任期内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充实调整了部分处级班子,出台了《关于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全体干部实现统一着装、佩带标志上岗,市局完成了机关233个岗位程序的制定等基础性工作;全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2003年,市局机关新办公楼建设进展顺利。配合全局中心工作,新闻宣传、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会、审计、计财装备、后勤保障和办公室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1、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思路。司法行政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才能在新的形势下明确发展方向,找准职能定位。去年初,市局党委经过广泛调研,集思广益,明确提出了“以满足需求为中心,突出抓好四个服务”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个思路是正确的,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坚持。

  2、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大局来开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建立在服务和服从大局的基础之上,为“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3、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去年,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的启动、劳教办特色的深化、社区矫治试点等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这些成果表明,只有坚持创新,才能保持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这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必须坚持的重要经验。

  4、必须坚持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优势在基层,不断强化基层基础,才能为发展筑牢根基。去年,司法助理员大练兵、基层法制文艺汇演、提高基层装备水平、统一着装等工作,适应了新形势对基层工作的要求,促进了基层工作的开展,使基层工作焕发了新的活力。事实说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5、必须坚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人才是创新之本,是发展之基。推进事业的发展,队伍是关键。必须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着眼点,以教育培训为基本途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紧密联系三支队伍的实际,标本兼治,持之以恒,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能不断满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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