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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06年工作回顾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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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奥运筹备工作为重点,创造性地履行职能,圆满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各项任务,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整体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全系统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层层动员、周密部署,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实践途径的认识和把握。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紧密联系“三支队伍”建设实际,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夯实了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明确了监狱、劳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宽。各区县大力加强专职调解力量建设,一支千余人的专职调解队伍在化解新型、复杂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取得新成效,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人民调解在矛盾多发领域和地区得到了进一步拓展。通过聘请律师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工作水平。一些区县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或指导委员会,实现了调解骨干跨街道、跨社区开展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调解组织7358家,调解员112003名,全年共调处纠纷95119件,调解成功率96%。

(三)监狱劳教安全稳定工作取得新成绩,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高。全市各监狱劳教场所继续强化安全教育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信息分析机制和防逃制逃追逃联动机制,实现了连续10年监所安全稳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干警队伍的体能、技能素质与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通过构建罪犯科学分类体系、完善罪犯改造工作流程、建设特色监狱与特色改造功能区、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和模式,教育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作用更加显著。推广大兴区北臧村镇的经验,在全市建立了500家法律服务室;积极推进延庆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顺义等地开展乡镇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区县司法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广大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奥运立法工作,首都律师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律师执业机构984家、执业律师13511名;共有50余名律师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公证机构调整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岗位训练和质量检查,办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各公证机构全年办证总量达52.8万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建立农民工特殊案件优先救济机制,放宽经济状况审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共支出555万元,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319件,同比上升19.2%。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取得明显突破,全年共向社会募集资金54.6万元。

(五)“五五”普法顺利启动,奥运法制宣传全面展开。在开展第三次北京市民法律素质状况调查和“四五”普法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五五”普法规划,规划送审稿顺利通过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审议。圆满完成全市及18个区县“五五”普法启动工作,“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制定出台《北京奥运法制宣传计划》,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奥运法律知识巡回展”等系列宣传活动。以成功承办全国启动仪式为契机,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加强平面媒体、网络、流动传媒等现代传媒宣传阵地建设,法制教育基地、法制相声、法制连环画、普法电视剧、公交车法制宣传阅览室等形式在实践中收到良好效果。“五五”普法讲师团和专家顾问组的成立,法制宣传形象大使的聘任,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使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呈现出良好势头。全市法制宣传“四个一”平台更加完善,日常普法工作日趋活跃。

(六)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推进,矫正质量稳步提高。全市区县层面全部建立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并配齐了心理咨询师,700余名协管员已经到位,社会化矫正力量初具规模。按照“一所一警”标准,增派176名监狱劳教干警充实专业矫正力量。强化干警日常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专业矫正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市、区(县)和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三级社区矫正组织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成功举办社区矫正国际论坛,社区矫正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通过开展三周年总结表彰,加强对外宣传,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的社会认同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年内通过排查共追回49名脱管及下落不明未接收人员。截止2006年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080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下。将提前入监帮教正式纳入帮教安置工作程序,加大分类帮教力度,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取得新进展。

(七)寓管理于服务,规范开展司法行政管理工作。2006年,全市共有24023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4278人考试合格,参考人数和通过率均创历史新高。按照“四最”、“四严”的标准和要求,通过采取设立快捷通道、启用条码识别系统、汇编司法考试工作手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考务管理,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严格司法鉴定行业准入,妥善解决了隶属审判机关、侦查机关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服务的问题。将法医精神病鉴定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及时更新、公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便利。强化内部、外部监督机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年共新核准鉴定机构9家,鉴定人271人。目前,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已达102家、1529人。

    (八)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全面实现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垂直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精品司法所创建活动,涌现出18个司法所先进典型。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对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单位所在地的80名司法所长全部进行了培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核12项规范性文件,无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无一起复议案件被撤销。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司法行政纵向网从市局到司法所的联通。全面启用市局电子政务系统,整合律师管理平台,开发完成领导决策系统,有效提高了日常管理工作效率。加大资金和后勤保障力度,全系统装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九)以提高素质为中心,队伍和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力量进一步增强。成功举办区县司法局长和市局机关处长理论研讨班,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有了新提高。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和职责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有效提高了队伍整体实战能力。全面推行职位分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更加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市政法系统队伍管理信息化运用技能竞赛中,我局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首次召开全系统立功表彰大会,在全系统形成了比学习、比干劲、比奉献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系统编发新闻稿7000余篇,组织大型采访活动13次,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明显增强。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完成机关党委和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机关党建和文化建设更加活跃,工会和老干部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有力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在全市24项惩防体系牵头任务面向社会评议中,我局“加强对监狱、劳教机关监督”项目在群众评议和代表委员评议环节满意度均名列前茅。坚持从重点环节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强化特邀执法监督员和警务督察作用,狱务、所务公开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全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数量同比明显下降。2006年,我局被市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总之,2006年是全系统各项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富有成效的一年。特别是各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紧密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持清醒的认识:一些同志对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认识还不够深入,履行职能、开展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司法行政各项资源的有效整合还没有完全到位,满足多元需求的法律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首都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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