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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07年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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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奥运筹备的决战之年。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奥运筹备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职能,着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1、针对社会矛盾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排查调处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化解好、解决好。根据目前我市矛盾纠纷的状况,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迎奥运、保平安”专项矛盾纠纷调解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下大力气,重点研究解决物业纠纷问题。要全面摸清物业纠纷的类型、数量、产生原因及相关法律关系,切实把握调处此类纠纷的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2、着力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全面推进联合接待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重点探索与劳动、工商、土地、建设、卫生等部门共同建立专业调委会,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领域;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意见,全面推进和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注重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表彰工作。今年,市局将开展100个人民调解重大案例评比活动,并对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各区县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重大案例评比活动。要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场所,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

4、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以专职调解力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探索和推广在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和外来人口聚集区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总结和推广吸纳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社区调解工作的经验,广泛吸纳各行业专家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建立人民调解案件统计考评机制和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懂政治、懂法律、识大局、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新型涉法矛盾纠纷和涉奥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切实做好监狱、劳教工作,努力提高罪犯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

1、确保监狱和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和完善安全预警机制、遣送罪犯跨省市安全联动机制,使监管安全长效机制的内容不断丰富、拓展和完善。继续加强所管安全“六化”建设。认真落实监所安全责任机制、狱所内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和抓逃制逃长效机制,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2、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制定出台教育改造质量评估标准,完善教育改造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为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奠定基础。进一步深化“构建罪犯科学分类体系”研究,大力加强特色监狱与特色改造功能区的建设。制定出台首都监狱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宽”、“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深入开展分类矫治,全面推行并逐步规范运行三种管理模式,形成以半开放式为主体的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文化技术教育,加强心理矫治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要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戒毒康复中心试点工作。

3、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增强执法意识和能力。加强和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

(三)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机制。在深化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矫正质量标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阶段教育,加大对C类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重点人转化率要达到90%。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社区服刑人员奖惩问题,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激励机制。认真研究和利用劳动、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社区矫正“迎奥运、保安全”工作方案。

2、加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基础建设的意见,明确基础建设的内容和措施。切实加强接收衔接和管控工作,做到对重点人监督控制到位,对脱管和下落不明未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大查找力度,各区县社区服刑人员漏管率和脱管率要实现“双零”。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矫正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落实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违法及重新犯罪防范工作,各区县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确保违法率和重新犯罪率同比进一步降低。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市、区(县)和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

    3、加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强化“三支队伍”能力。加强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进一步明确区县和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的职责。深入推进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设,区县司法局要与中心建立契约化的工作关系,确保中心独立承接政府矫正项目,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和抽调监狱劳教干警的执法理念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抽调监狱劳教干警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协管员队伍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协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各区县要建立协管员培训、教育、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发挥协管员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4、扎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完善与监狱、劳教部门和公安看守所、拘役所的衔接,加大对漏管失控人员的查找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近三年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做到清楚前科性质、清楚监所表现、清楚回归后去向、清楚生活就业情况、清楚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并逐一登记造册。要切实做好分类帮教工作,使重点人员的帮教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要充分利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政策,加强对特困释解人员的帮扶。

(四)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

1、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基础建设。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编制配齐司法助理员。发挥精品所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发改委等部门,力争在中心乡镇创建一批产权独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司法所。要加大司法所经费投入,与市财政局协调,制订出台我市司法所财政保障标准,并对各区县司法所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加大对司法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统筹安排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协管员和专职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司法所长的培训,年内,市局将对全市“精品司法所”所长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着重提高司法所长的服务能力、指导能力、协调能力和宣传能力。开展“十佳司法所长”、“十佳司法助理员”、“十佳社区矫正协管员”和“十佳社会工作者”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所队伍建设。

3、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和深化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实现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干部队伍管理系统以及信息采编发系统的全面应用,提高全系统电子政务水平。及时做好市局信息化建设续建项目在市发改委的立项工作,完成系统安全建设项目,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认真贯彻市信息办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工作的要求,做好市局各项业务工作信息资源的目录梳理,实现与市共享平台的连接。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1、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业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律师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重点引导律师做好服务奥运筹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继续完善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稳步扩大“两公”律师试点范围,逐步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建立重大情况相互沟通、重要信息共享和重大决策会商的工作制度。继续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制订出台区(县)司法局对辖区内律师实施监管的具体办法,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律师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调查和听证程序;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协调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内部组织架构,建立高效、民主的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在区县层面为会员服务的具体措施,年内在东城、西城、朝阳和海淀四区开展试点;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要求,探索党员律师发挥作用的新途径;积极推进律师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执业理念。做好环太平洋地区律师年会的服务工作。

2、依法规范和拓展公证工作。全面落实《公证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完善公证投诉处理机制,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进一步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坚决杜绝假证错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和金融领域中涉及合同公证、强制执行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等方面的业务。继续推进公证机构调整,理顺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完成公证处的更名工作。健全公证处运行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公证业务信息平台。结合第二批要素式公证书的推行,加强公证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北京市公证行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做好市公证协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职责分工,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协会合理分工、各有侧重的两结合管理模式。

    3、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全市要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探索建立将农村各类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畴的机制。加强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信息网络建设,畅通咨询、申请和受理的工作渠道,为人民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发展专业法律援助机构,倡导和鼓励社会律师建立为妇老残等特定对象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协调,研究制定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标准、案件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实施意见,制定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标准,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十周年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理顺市局相关部门的关系,研究制定市法援中心与各区县法援中心办案分工办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法律援助资金募集,加大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

4、积极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大兴经验,年内,全市要在村、社区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增建1500个法律服务室,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总结延庆、顺义经验,进一步扩大乡镇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积极拓展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领域,以解决农民工、城乡中低收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制定实施《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联盟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律师服务体系。各区县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乡镇基层政府逐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1、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继续抓好市属单位“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科学激励机制,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逐年落实。各区县要根据换届选举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2、全面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奥运法制宣传计划折子工程》,明确相关部门开展奥运法制宣传的具体任务,以奥运场馆所在地为重点,广泛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交通安全及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编印《奥运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奥运场馆所在地居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奥运法制主题宣传。

3、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编写《农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和《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北京120万农户和农村“两委”以上干部,并以此为教材,重点抓好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坚持把法律信息、法律书籍、法制讲座、法制文艺送到农民身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在前两批命名的基础上,总结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命名一批新的“民主法治村”。

4、进一步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一网(徐滔法律服务网)、一线(《法治进行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朝阳潘家园社区、丰台普法茶亭等法制宣传志愿者典型,探索建立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促进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法制宣传橱窗、专栏、市民学校、法制学校等传统阵地,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法制宣传栏。充分利用《法制晚报》“五五”专刊、《社区法治宣传》报、法制宣传挂图和北京普法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的投入,在北京移动电视开办“法在身边”专题节目,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各区县要利用本区域资源优势,办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的法制专题节目,不断提高节目质量。

(七)加强司法行政管理,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

1、严格按照“四最、四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在总结以往考试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日常情况和特殊情况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司法考试信息化建设,做好考务力量的协调,强化考务人员培训,认真组织报名、考试等各个环节,全力做好今年北京地区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2、切实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能,认真落实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严格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积极稳妥地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核准登记和执业监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在重点管理好现有“三类”机构的基础上,逐步规范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等“三类”之外的鉴定事项。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制定《司法鉴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协调制定我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使用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市法医类司法鉴定技术操作工作流程。加强教育培训,对近两年新增司法鉴定人进行统一培训,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实习人员管理(备案)办法。组建市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继续探索我市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模式。

3、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北京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政行为,防止出现行政败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半年举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培训班,年内举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   

(八)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针,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司法行政干警头脑。上半年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学习教育,开展“践行法治理念、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学习活动要结合工作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干警的政治立场、群众观点、思想方法、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问题,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更加牢固地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完善基层党组织考核制度,以党建带队建、促团建。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通过讲评、述学、讲党课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对选拔领导干部的参考作用。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的力度。落实全系统“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干警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推进矫正官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特点的专业技术职位分类管理制度。要树立和培养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队伍能力的提高。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继续做好工会和老干部工作。

3、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司法局长和机关处长的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开展公共管理(MPA)核心内容的全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满足广大干警的培训需求。大力推进“十百千人才工程”,切实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文化研究会,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4、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按照我局《实施意见》和《分解方案》所确定的任务,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梳理,拾遗补缺,力争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继续抓好市委明确由我局牵头落实的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对监狱劳教机关的执法监督两项任务。二是继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确保干警队伍廉洁从政。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开展廉政文化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协助市纪委抓好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办案程序,依法依纪办案,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加强源头预防治理,进一步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岗位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双六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确保监狱劳教警察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和法律服务规范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水平。继续治理队伍中带有行业特点的突出问题,促进政风、警风和行风建设。

同志们,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精会神抓工作,一心一意促和谐,以最高的工作标准和最佳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平安奥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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