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贾友宝送达京政复告字〔2020〕787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贾友宝:
2020年9月23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24日网上作出的京金融信告〔2020〕4723号《不予受理告知书》的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关于美团(北京三快)侵犯个人信息及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的投诉举报履职申请1”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因您此次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已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期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告字〔2020〕787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