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详情页

关于向申请人贾友宝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分享:

贾友宝:

  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2020〕第49号)不服,于2020年9月15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经补正后,市政府依法予以受理。因案件情况复杂,市政府决定延长案件审理期限30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京政复字〔2020〕465号),撤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2020〕第49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2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