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北京恒基泽元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京政复字〔2021〕288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北京恒基泽元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经被申请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的京西什刹海街道强拆字〔2020〕20057号《强制拆除决定书》,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1〕288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内容为:维持京西什刹海街道强拆字〔2020〕20057号《强制拆除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