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君润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8日
京司发[2008]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市君润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JUNRUN LAW OFFICE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5号国际创展中心2604室
负责人:宋润海
合伙人:宋润海 宋润君 赵静怡
二、批准《北京市君润律师事务所(合伙)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君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8101371。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